广西灵山县大芦村特第一产业与特第三产业融合研究
谢宜菲;陈剑东
【摘 要】提高旅游产业的质量,将分散杂乱的景点旅游转变为全域旅游,以此推动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是当前灵山县经济的发展方向之一.通过产业相融、抓住机遇、吸引投资将灵山县大芦村主推的旅游产业与灵山的农业经济支柱特荔枝产业相结合,增加农业与旅游业——特第一产业与特第三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增强经济效益,推动全域旅游的转变.
【期刊名称】《南方农机》一村一大
【年(卷),期】2018(049)008
【总页数】2页(P19,24)
【关键词】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产业融合
【作 者】谢宜菲;陈剑东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广西财经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121.3
十九大报告不但为党和国家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的旅游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国旅游行业已经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十三五”旅游规划中所强调的“加快由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发展阶段演进,实现旅游业发展战略提升。”已经成为近年来旅游行业提升质量,向前发展的指导思想之一[1]。在拥有众多旅游资源的广西壮族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域内,提高当地旅游产业的质量,将当地分散而杂乱的景点旅游转变为全域旅游,以此推动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当前发展灵山经济的一大发展方向。
广西灵山县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丰富,但各类旅游资源在地理位置上较为分散,各产业之间关联度不高,产生的经济效益也不高。若能实现当地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间的融合,提高各个产业间的产业关联度,便能更好地推动当地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转变。灵山大芦村是国家4A级景区,又号称“荔枝村”,具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以三古(古荔枝树、古楹联、古建筑)闻名于世。将大芦村主推的旅游产业与灵山的农业经济支柱特荔枝产业相结合,增加农业与旅游业——特第一产业与特第三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增强经济效益,推动全
域旅游的转变。
1 国内外研究进展
近年来,中国的旅游业发展迅猛,农业与旅游结合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已经在各界的推动下跨向了新的高度。乡村旅游加快了农村非农化、农村市场的发育和拓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助于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2]。在国际竞争国内化和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双重夹击,、发展农村经济,既要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还要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比较优势,开发特产业[3]。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应充分有效地利用农村地区资源,以第一产业的农业为基本,综合发展农产品加工等第二产业和农产品直销、饮食业、休闲农业等第三产业,让农村各产业实现有机整合[4]。农民体不仅可以从事农林水产等第一产业,还可以入驻食品加工、肥料生产等第二产业以及流通、销售、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产业链[5]。充分利用好当地资源发展本地区特产业,实现多产业融合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来说作用和意义重大。
2 发展现状
在农业发展方面,灵山大多数农业生产还停留在较为低级阶段,每年的农产品产量以及农民的收入受天气和气候的制约严重,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收入的不确定性大。科学技术的局限性、土地的破碎化以及农产品的储存和保鲜等问题都导致了当前农业生产效率低下,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由于技术方面的缺陷,农民生产技术水平的制约,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市场竞争力弱;农业产业化文化较低,农民组织化程度、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劳动力质量水平下降;农业的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渠道的阻碍较多,农产品推广渠道与销售平台的狭窄。
在经济与规划方面,近年来灵山县推动经济结构优化,2017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35.3∶36.3∶28.4调整为23.3∶40.7∶34.0。在《北部湾城市发展规划》中,灵山县被列为“加快培育发展的中小城市和特小城镇”。目前灵山县确立了“一城三基地”的发展定位(“一城”,即把灵山建设成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域重要副中心城市;“三基地”,即把灵山建设成为北部湾加工制造业重要基地、广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示范基地、广西现代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实施“交通兴县、产业强县、商贸活县、生态立县”四大发展战略。
3 关于灵山大芦村特第一产业与特第三产业融合研究的建议
自《“十三五”旅游规划》发布以来,灵山县旅游产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将传统荔枝产业与
旅游产业的结合是未来灵山县荔枝产业发展的一大方向。在全域旅游理念的推动下,利用灵山荔枝产业与大芦古村落的优势条件与实现农业多功能化的荔枝产业结合起来彼此增加附加值。
1)产业相融,互推互补。广西灵山县主推的旅游产业发展与当地的农业发展存在冲突,但从整体的大方向上这两个产业的发展却是可以相辅相成。不断发展的第三产业旅游产业对于本身所拥有的第一产业农业的影响不容小觑,推动荔枝种植与大芦村古村落旅游两个特的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彼此融合,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壮大。未来大芦村旅游景区的不断拓展,离不开景区本身所拥有的人文景观资源,但这些有限的资源不足以成为景区旅游经济增长的动力。农业休闲旅游景区包含众多体验性项目不仅能向城市居民展示农村文化丰富游客们的精神生活,同时农民还可以售卖自家土特产赚取额外收入。将大芦村当地荔枝文化与大芦村的古建筑文化、古楹联文化相结合,另外在荔枝不当季时,荔枝产业园衍生发展的农家乐项目可以成为大芦村古村落旅游产业的一个互补产品,两者在旅游服务上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2)抓住机遇,乘势发展。灵山县政府对于当地的特荔枝产业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
持,但单凭销售和加工荔枝的传统方式直接形成的利润空间太小。荔枝成熟丰收之际的重大节日——荔枝节,可以吸引各地客商来到灵山,并借助灵山荔枝节发展各个行业。灵山荔枝节的宣传主要是节前通过各大媒体公布荔枝旅游文化节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中有关景点项目的介绍。可以将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作为其中的一个景点项目,借助此契机吸引各地客商们。大芦村的“三古”中的其中“一古”便是古荔枝树,可以选择将村民的果园承包下来,进行相关的旅游项目开发,并且可以在每年荔枝节的时候举办荔枝树拍卖、承包或者竞标给游客品尝百年荔枝等活动。
(3)吸引投资,发掘商机。荔枝当季时,客源主要是两个体:游客和商人。游客带来的大多是一次性消费;商人才是真正的消费推动者。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目前正处于不断开发完善状态,政府重视程度高,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丰富,其中许多的商机卖点还有待投资者的发觉,借助荔枝节的契机,不仅可以将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推向市场,还可以将灵山县其他零散的旅游景点相互之间联结起来,利用荔枝产业这一特殊的产业就势推动灵山县当地全域旅游的发展。
一个村落的条件是有限的,只有通过将当地有紧密关联度的产业之间进行融合,通过与其他
景点进行整合才能寻到最高效的营销手段,最便捷的资金链条,这也是我国《“十三五”旅游规划》中提到的“加快由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发展阶段演进,实现旅游业发展战略提升。”
【相关文献】
[1]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发布《“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J].城市规划通讯,2017(1):14.
[2]赵雅波.论旅游经济与“三农”问题[J].学理论,2008(08):30-32.
[3]周青林.特产业开发与一村一品发展的实证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2007.
[4]徐哲根.日本农户增收的产业路径及其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11(3):48-52.
[5]蓝建中.日本六次产业化[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1(3):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