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合作意向书
一、 合作内容
1、提供妇科检查、常规体检,承诺价格全市最低;
2、开辟员工就诊绿通道,企业职工在医院住院或门诊凭工作证或企业分管部门证明可以享受医院免费派车接诊、免挂号费、检查费减免10%、手术费减免10%的优惠政策;
3、开辟工伤急诊绿通道,凭企业分管部门证明可以免费派车接诊、先后收费,信用额度双方协商确定;
4、为促销活动买赠活动免费提供医疗保健项目,包括:妇检、常规检查、中医理疗等;
5、在门前广场举办义诊。
二、 医院承诺服务
1、电话联系医院派车免费到企业接体检和就诊人员。
2、根据企业要求每年为员工提供2—4次医疗保健知识讲座,内容包括:院外急救知识、传染病预防、健康知识和常见病的预防与保健等。
3、根据需要免费制作健康宣传栏。篇二:超市合作之意向书
商品购销一般性协议书
供方(以下统称精致生活):梅州市梅县区精致生活食品屋
需方(以下统称嘉大超市):梅州市梅江区嘉大超市
供方和嘉大超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协议。本协议是供方与嘉大超市进行购销活动的总体的原则性协议,双方都同意本协议适用于嘉大超市所给予供方的所有订单,除非另有约定。
第一条 数量:
购销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以订单为准,嘉大超市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精致生活也不得多交或分批交货。对精致生活所多交的商品,嘉大超市有权拒收或经精致生活同意作为供方予嘉大超市之免费搭赠。精致生活所少交商品,如嘉大超市还需要,精致生活应按嘉大超市另行开立的订单供货。
第二条 价格:
(1)除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外,皆由精致生活与嘉大超市协商定价,并订明于报价单上。精致生活凡给嘉大超市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精致生活销予其他超市客户之最低批发价,否则,财务不予结算。价格不含增值税及其他一切税金及费用。
(2)嘉大超市订单不另标明交易价格,以保障双方交易价格之机密性,双方成交价格应以本条第(1)项所述报价单为准。但精致生活有义务提供所供商品的建议零售价。
第三条 质量:
(1)精致生活应在商品标明的该商品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已临近失效期(或保鲜期),甚至超过保质保鲜期的商品给嘉大超市。如因供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嘉大超市或由嘉大超市售予的消费者之经济损失及其它任何损失,全部责任由精致生活承担。
第四条 包装:
(1)商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并确保商品安全、卫生地运交嘉大超市售予消费(或经营者)使用。
(2)商品的包装之标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标示的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期等等之规定,否则嘉大超市有权拒收且由此所
造成一切损失及费用皆由嘉大超市承担。
第五条 商品的交换:
(1)交货实行送货制,即:精致生活应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自费将商品交至嘉大超市并卸至嘉大超市指定区域,所有送货之运输费、搬运费都由供方承担。
意向合同 (2)精致生活交货时,应会同嘉大超市之工作人员当即清点该批商品的数量。
(3)精致生活应按订单一次交完,不可多交或分批出货。
(4)精致生活交货时,应提供嘉大超市订单复印本,并在其上注明每一项商品之交货箱数或件数及交货数量。
(5)商品的风险自嘉大超市点收后即转移至嘉大超市。
第六条 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精致生活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订单提供对账单予嘉达超市,嘉大超市在3天内核对,如3天内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视为接受账单金额,并于月底前将款项支付给精致生活。如:1月份所发生的款项,2月5日前提供账单,2月8日前确认,2月28日前付款。
第七条 法律依据及其与本协议、订单的关系:
(1)本协议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及订单上所规定的内容外,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执行准则。
(3)本协议是双方购销的原则性约定,双方每次购销之具体的商品还应以“订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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