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意向金合同
合同编号:EC-2022-001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甲方]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拟就特定工程项目的合作进行洽谈,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意向金的支付
1. 乙方同意在接受甲方邀约参与工程投标之前支付工程意向金,作为表明乙方真诚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意愿,并作为乙方能够按照后续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担保。
2. 工程意向金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金额大写]整)。
3. 工程意向金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乙方未及时支付或支付不成功,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参与工程投标或解除本合同。
二、意向金的退还
1. 如果乙方未能中标或甲方与乙方未能就合作进行最终协商,甲方将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天数]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工程意向金。
2. 如乙方中标或在正式合同签署前自行撤回参与投标,工程意向金将被视为违约金,乙方无
权要求退还。
三、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意向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乙方不得自行撤回参与工程投标。如乙方擅自撤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意向合同四、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对于洽谈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务计划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如需披露,应取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五、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仅供参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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