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组织法草案内容 农村经济组织是指由自愿组成的,为了开展农村经济活动而建立的经济组织。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意见11份商业保险法草案、草案修改建议1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规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分权与职责法草案和农村经济组织法草案内容等。关于农村经济组织法草案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一、组织形式 农村经济组织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社、乡村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等。
二、注册 组织者应当依法办理农村经济组织的注册手续,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凡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城镇居民、农村人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都可以选择成立农村经济组织。
三、权利和义务 农村经济组织享有独立经营、独立决策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独立经营、独立决策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四、资本和分配 农村经济组织的资本可以通过股份认购、投资出售、职业技能等方式筹集,由注册组织者出资初始。
农村经济组织可以根据人员的贡献、资金的投入、经营成果等多种方式完成分配,但必须要考虑公平原则,防止个别人员捞取过多利益。
五、合并、分立和解散 农村经济组织可以随时间的发展,依据自身情况而进行合并与分立,但必须要向下级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审批。
农村经济合作社
如果农村经济组织遭遇严重经济危机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超出注册范围等原因,就必须礼貌地和法容地解散。
六、经营范围和管理 农村经济组织的经营范围应当由注册手续决定,不得超出农村经济组织法规定的范围。同时,为了保证良好的经营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应当合理规范其内部管理、人员配备等。
农村经济组织法草案内容的出台,将对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推进农村投资、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增强农村综合实力、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等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也有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