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手机发放方案
为方便业务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联系,保证通信
畅通,确保邮件收发及时。公司为外联业务频繁的各部门相关人员配
备了一批中兴手机,作为公务手机进行配备。
为了规范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公司对统一配发手机及手机号码作
以下规定:
l、 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属公司财产,所有权属公司,不得过户、转套餐,据为己有。
2、 配备公务手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因此配备手机人员须确保手机为本人使用,且需保证手机24小时联系畅通。
3、所有配发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镁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超出套锓的话
费,按各职位的补贴实报实销,但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确属工作原因产生话费超标,特别是因为国内外长途及漫游费超标的,必须凭话费清单及本人书面说明,由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报销。
4、所有配备手机人员如需出国,请提前通知号码归属地的移动公司,停止漫游或根据业务情况妥善管理漫游业务。
5、若手机出现故障造成暂时联系障碍的,应第一时间告知直接领导临时联系手机,保证业务联系畅通。并及时通知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手机的维修,手机三包外的费用自理。
6、手机三包规定所有手机按国家“三包”规定享受售后服务,请使用人员保管 好相关资料,以备后用。手机保修期内,手机出现故障及其他异常情况时,统一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承担费用。手机保修期外,由使用者自行维修或自行换机,旧机需交回公司处理。自行换机后手机号码作为工作号码需继续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更换工作号码套餐;不使用公司分配工作号码的员工将不给予话费报销。
7、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应妥善保管并爱惜手机,丢失或损坏手机者,需根据手机使用年限,折价赔偿(一年内赔付80c70,两年及两
年以上赔付50qo)或购买同款手机归还给公司。
8、若配备手机人员离职,应按规定办理手机移交手续。
9、使用手机配备人员,应维护公司和个人形像,注意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证对内/外的业务畅通。
10、所有配备手机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
凡在本制度上签名者,一经签名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责任。本规定由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解释和执行,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部
2014年3月4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