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挂职锻炼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干部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为了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干部挂职锻炼,制定并完善了干部挂职锻炼补助标准,以确保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补助对象范围。
干部挂职锻炼补助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派出的挂职干部,包括县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干部人员。
二、补助标准。
1. 工资补助,挂职期间,按照原工作单位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补助;
2. 生活补助,挂职期间,按照原工作单位生活补助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助;
3. 交通补助,挂职期间,按照原工作单位交通补助标准的100%发放交通补助;
4. 住房补助,挂职期间,提供适当的住房安排或者按照原工作单位住房补助标准的50%发放住房补助。
三、补助发放方式。
1. 工资、生活、交通补助由挂职单位直接发放;
2. 住房补助由挂职单位提供适当的住房安排或者发放到挂职干部个人账户。
四、补助管理和监督。
1. 挂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助;
2. 相关部门对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违规发放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补助标准调整。
1. 补助标准应当根据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挂职干部2. 调整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充分听取干部意见,确保补助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六、补助标准执行。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挂职锻炼补助标准,确保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干部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持。
七、结语。
干部挂职锻炼是一项重要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补助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对于鼓励干部积极参与挂职锻炼,推动干部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执行,确保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更多优秀的干部人才。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