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兴趣小组管理制度范文
单位兴趣小组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我单位成立了各类兴趣小组。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兴趣小组的建立及运营而制定。
第二条 兴趣小组是指由本单位员工自主组成的、在工作之余进行的、以体育、文艺、科技等各类兴趣爱好为内容的小组。
第三条 兴趣小组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职责执行。
第四条 兴趣小组的建立和运营应当遵循民主、自愿、公开、平等的原则,任何员工都可以自由选择参加或退出。
第五条 兴趣小组的工作应当与公司的整体工作相协调,充分发挥员工的特长和智慧,积极投
入工作。
第二章 兴趣小组的建立
第六条 兴趣小组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由任意三名以上的员工自愿组成;
2. 提出明确的兴趣爱好内容;
3. 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 兴趣小组的成立申请应当书面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包括小组名称、成员名单、负责人的个人简介及、兴趣爱好内容、工作计划等,并附上所有成员的签名。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兴趣小组成立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如申请符合要求,应当进行注册登记,并向小组负责人颁发组织创立证书。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兴趣小组成立的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十条 兴趣小组的成立应当得到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支持和配合,公司对兴趣小组成员在工作时间参与兴趣小组活动的安排应当予以适当的调整。
第三章 兴趣小组的运营
第十一条 兴趣小组的负责人应当如实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兴趣小组的工作开展。
第十二条 兴趣小组的工作应当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员工的身心健康等为主要目标。
第十三条 兴趣小组应当根据成员的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执行。
兴趣小组第十四条 兴趣小组的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向组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组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兴趣小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如讲座、培训、比赛等,以提高组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六条 兴趣小组的活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设施,并尽量减少对外界资源的依赖。
第十七条 兴趣小组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单位按月为兴趣小组提供一定的经费;
2. 兴趣小组自行筹集;
3. 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赞助。
第十八条 兴趣小组应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告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 兴趣小组的退出和解散
第十九条 兴趣小组成员可以随时申请退出,退出申请应当书面提交给兴趣小组负责人,并注明退出的原因。
第二十条 兴趣小组负责人应当立即受理退出申请,并将退出申请报告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一条 兴趣小组负责人可以申请解散兴趣小组,解散申请应当书面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
部门,并注明解散的原因和解散后的处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到解散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给兴趣小组负责人。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具体的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不时修订。
第二十五条 兴趣小组的负责人应当定期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交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兴趣小组的负责人和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进行警告、撤销负责人职务或解散小组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兴趣小组对于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应当给予肯定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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