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
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
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
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医学书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
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
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
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
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
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
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
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
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
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
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
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16
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
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
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
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
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
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
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
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
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
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
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
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
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
广东金盾网违章查询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
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
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三网融合是哪三网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
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
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
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
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古代科举日常
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
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
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
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
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
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
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
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
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
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文明礼仪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
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
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要把从事接
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
点人,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
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
天上的街市阅读答案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
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
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
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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