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不弊大于利电子游戏的利与弊四辩答辩
尊敬的评委老师、对方辩友
感谢有这样的机会,能和对方辩友交流学习。纵观今天这场比赛,正、反双方其实主要讨论了几个问题,我们先来捋一捋
首先,网络游戏是否有利于青少年的注意力、思维等。我方通过数据证明,沉迷网络游戏不但不利于注意力和思维发展,反而会造成多动症和注意力缺陷,影响分析、判断和控制等认知能力。
其次,网络游戏是否有利于人际交往和合作,我方认为网络游戏使青少年沉迷于虚拟社交中而疏远了现实社会,导致社交障碍、人际冲突。
再次,网络游戏的本质是什么。我方认为网络游戏的本质是由其主要矛盾决定——就是容易上瘾,而“受欢迎和有些好处”,只是其次要矛盾,并不能改变其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本质。
我方再次提醒对方,在利弊的天平下,视力下降、厌学、抑郁、成瘾甚至自杀等不良影响,与其一点好处相比,孰轻孰重,答案十分明显!
接着,我将指出对方辩友在之前环节的几个关键性错误——
一、抓不住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属性是由其主要矛盾决定,网络游戏的本质是其容易让人成瘾,易成瘾决定了对其有害于身心健康;
二、以偏概全,抓小失大。请对方注意网络游戏对人的影响是整体的长远的,大于局部得到的好处。
三、罔顾法律和政策倡导。国家多次出台政策法规,甚至出台了“最严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的规定”,背后的原因就是网络游戏对孩子成长弊大于利已经成为共识。
网络游戏监管难度大、青少年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商家的“别有用心”等问题暴露了网络游戏的弊端,它给青少年带来的坏处远大于其好处。
现实案例警示我们,不能因小失大,家、校、社应携手共同努力,共同构建防护网,让青少年远离网络沉迷的陷阱。
最后,我方坚持认为网络游戏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