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省联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商行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陕西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商行工会依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工会经
费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服务职工原则。商行工会坚持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四)勤俭节约原则。商行工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五)民主管理原则。商行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三条 商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商行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工会所在商行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第四条 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比例,依法足额落实本级工会按照省级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及留存工会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
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五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条 商行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用于教师酬金,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行〔2017〕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商行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的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用于文体比赛活动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奖励范围不超过参加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物质奖励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每年不超过两次)。团体项目一等奖奖品(奖金)人均不超过300元。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人均不超过100元。
商行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可以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或根据实际需要为参赛人员购置统一服装,每人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
     商行工会开展体育比赛聘请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裁判技术等级人员,每人每天裁判费最高不超过300元,聘请其他裁判人员每人每天裁判费最高不超过200元。
  商行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可以聘请教练进行指导,教练酬金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教练等级人员,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其他教练人员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
商行工会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本单位或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补助按照商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对因参加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给予误餐补助,标准为50元/人次。
商行工会在组织开展各类比赛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人员在参赛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险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得借此购买与举办活动无关的商业保险)。
     商行工会在组织全体会员观赏电影(或发放电影券)、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开展春游秋游等活动时先由会费列支,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商行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商行工会可组织会员春秋游,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导游费、住宿费和其他补贴费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商行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商行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商行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及去世、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举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