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舆情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发改委舆情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改委舆情管理工作,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回应,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发改委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发改委直属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包括内设机构。
第三条 发改委舆情管理工作坚持依法、科学、公正、及时、文明、高效原则。
第四条 发改委要加强舆情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管理平台。
第五条 发改委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了解社会热点、关注民意诉求,为其决策提供参考。
第六条 发改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回应舆情关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媒体和公众的疑问。
第七条 发改委要建立健全舆情处理机制,确保对舆情的快速响应和处置。
第八条 发改委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互信、互利、共赢的关系,共同宣传和解读发改委政策。
第九条 发改委要加强舆情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工 作 职 责
第十条 发改委舆情管理工作责任由党组书记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
第十一条 发改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舆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舆情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发改委要建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及机关主要负责人组成,定期研究舆情工作安排和推进。
第十三条 发改委要建立舆情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
第十四条 发改委要通过加强专业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舆情分析和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 发改委要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管理平台,实时监测和收集各类舆情信息。
第十六条 发改委要建立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及时了解社会关切和民意诉求。
第十七条 发改委要根据舆情特点,制定相应的回应策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答疑问。
第十八条 发改委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向媒体回应舆情关切,共同宣传和解读发改委政策。
第十九条 发改委要建立舆情处理机制,统一协调舆情处理工作,快速响应和处置。
第三章  舆 情 监 测
第二十条 发改委要建立舆情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各类媒体、网络社交平台、新闻报道等舆情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收集。
第二十一条 发改委要通过建立舆情指挥中心,负责舆情信息的汇总和分析。
第二十二条 发改委要加强舆情信息的分类管理和归档,建立健全舆情数据库。
第四章  舆 情 分 析
第二十三条 发改委要根据舆情特点,及时了解社会热点和民意诉求。
第二十四条 发改委要准确判断舆情状况,制定相应的回应策略。
第二十五条 发改委要根据舆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舆情研判工作。
第五章  舆 情 回 应
第二十六条 发改委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媒体和公众的疑问。
第二十七条 发改委要创新舆情回应方式,利用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回应舆情关切。
第二十八条 发改委要加强对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宣传和解读发改委政策。
第六章  舆 情 处 置
第二十九条 发改委要建立舆情处理机制,统一协调舆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发改委要快速响应和处置各类突发舆情事件,做好危机管理。
第三十一条 发改委要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方案,确保舆情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章  舆 情 宣 传 教 育
第三十二条 发改委要加强舆情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舆情管理
第三十三条 发改委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确保舆情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十四条 发改委要建立健全舆情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对舆情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第三十五条 发改委要依法处理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发改委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