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控考核奖惩办法
一、目标任务、计分办法:
二、组织领导
1、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材料简报组,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采用登记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1-2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政治敏锐性,善于发现新闻、典型和问题,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专职信息联络员,定期上报情况,加强沟通,并切实为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工作、发现典型,组织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信息调研公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上稿率,并对每月信息工作排出名次,对报送多、质量高、报送及时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长期不报信息的单位进行
通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职人员进行督导。
3、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的分值计入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成绩。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所报信息于每周五17:00前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上报信息范围: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大讨论活动动态;在大讨论活动中,各项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各单位各部门的新风采等内容。所报信息切忌空洞、言之无物、内容要具体、要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教育信息计分范围及标准
一、计分
中办、国办,20分。
教育部、省委、省政府,8分。省教育厅、市委《今日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4分。潍坊教育信息港,2分。
《临朐信息》、《临朐通讯》、《临朐政务通讯》,1分。临朐教育网,0.5分。校园网,0.1分。
同一信息被多个部门采用者重复计分。
二、加分
1.批示加分。中办、国办批示加60分。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24分。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分管领导批示加10分。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批示加6分。
2.其它加分。举报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奖10分;根据网上舆情及时编发高质量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每发一条加0.2分,季度最高加20分;发现市域内其他县城或单位重大舆情并第一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每条奖励1分。
三、扣分
1.弄虚作假扣分。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扣10分,并在1个月内停发其所报信息。
2.教育舆情监处不力扣分。每迟报、漏报、瞒报1条舆情信息扣5分;发现舆情信息或被告知后未作及时处置的,每次扣10分;出现舆情监处重大失误每次扣减20分。
四、报送要求
1.上报临朐教育网信息原则上不超过600字,正文后加括号注明单位、信息员和所在单位审核领导姓名。要重点报送具有时效性和指导借鉴意义的信息,不要报送常规性工作信息。一条信息不可重复报送。校园网信息字数不限,以简明扼要介绍活动开展情况为原则,最好配上图片,统一发送至学校邮箱,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筛选、修改,报学校领导审核后定期发布。
2.严禁越级上报。根据层层上报的信息工作纪律,结合市教育局规定,除重大信息和舆情信息外,省教育厅信息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
上报,县教育局信息由学校办公室确定专人统一上报,严禁个人越级上报信息。
3.重大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体事件等重大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并电话联系。
4.规范报法。信息要用word文档,信息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字体用宋体四号,标题加粗,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固定值24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行,段落匀齐。
教育宣传计分范围及标准
一、计分
(一)报纸
《人民日报》100分。《中国教育报》40分。
《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师报》、《大众日报》,30分。《山东教育报》、《现代教育报》,20分。
《齐鲁晚报》、《潍坊日报》,6分(《今日潍坊》3分)。《潍坊晚报》5分。
《潍坊日报●临朐版》、《临朐教育报》,0.5分。
上述均不含广告类专刊专版及地方版。以发表原件为准。得分系数:一版头条、整版(多个版系同一内容的按一个整版计分),1;500字以上的非1版头条或非整版0.5分,其它篇幅不计分。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次、版面计分。县内媒体字数适当放宽。
(二)杂志《求是》80分《瞭望》60分。《人民教育》50分。《山东教育》30分。《潍坊教育》6分。
得分系数:5000字以上1;1000—5000字0.5;《潍坊教育》整夜1,500字以上的小通讯0.5。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以发表原件为准。
(三)电视台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100分(其他频道新闻类30分)。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15分(其他频道新闻类5分)。
潍坊电视台《潍坊新闻》2分,《聚焦》2分,《直播潍坊》1分,《潍坊教育》消息类1分(口播除外)。
舆情管理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道》3分。山东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每条1分。
临朐电视台《临朐新闻》0.5分。《周末报道》、《民生在线》、《临朐教育》等专题新闻类栏目,根据节目内容及长短计0.5—5分。
以截取节目视频为准。非单项报道涉及的内容,以占所在节目长度的比例参照计分,少于1/4不计分。
(四)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5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1分。以播出录音为准。
(五)通讯社
新华社通稿(含图片)50分。
(六)网络媒体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首页5分。中国教育新闻网首页2分。
人民网《潍坊视窗》首页1分,子栏目不计分。
潍坊教育信息港《局长(校长)视线》2分,《图片新闻》2分,《素质教育专栏》子栏目各1分。临朐传媒网0.5分。以截图为准。
二、加分
(一)重大典型加分
每推出1个重大经验典型或人物典型(以下简称“典型”),按下列标准加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加200分(其他新闻类节目视情加分)。《人民日报》加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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