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
原告: XX ,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诞生,身份证号: XX ,住 XX ,: XX 。
被告:XX市生态环境局,住所地 XX 。负责人: XX ,统一社会信誉代码: XX 。
1、要求依法撤销XX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动决定书》( XX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号)。
2、要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当。
事实和理由:
20XX 年 XX 月 XX 日,我所有的 XX 号牌柴油车在 XX 路段行驶时,被被告XX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并认定该柴油车尾气排放不合格。XX市生态环境局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XX 号)告知我20日内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并进行尾
气排放复检,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以《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号)决定对我作出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我所有的 XX 号牌柴油车已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依照规定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并经检测合格,XX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无事实和法律根据,故向贵院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要求。
此致
XX 人民法院
具状人:
行政处罚告知书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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