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告局长为哪般
作者:陈华世
来源:《检察风云》2009年第08
        “庭审终于安全结束了。原告席上的许苏瓴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2009312日上午,江西省会昌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别的行政官司,原派出所所长许苏瓴状告公安局,公安局长作为法定代表人被推上了被告席。在拥有近50万人的会昌县还是首次发生这类事,能容纳百余人的第二审判庭被200多人挤得严严实实。
        虽然许苏瓴否认发帖与他有关,但他与公安局两位主要负责人的恩恩怨怨还是成了人们饭后的谈资。
       
        “优秀派出所所长状告公安局
       
        今年40岁的许苏瓴长得高大,声音洪亮。19岁时从瑞金师范学校毕业,在会昌县一乡中学从教,先后担任教导主任和副校长。1994年,年仅25岁的许苏瓴被调到一乡政府担任党政办主任。一年后,参加了会吕县公务员选招考试,被会昌县公安局录取,先后担任派出所民警、县局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职务,20051023日,许苏瓴被任命为周田镇派出所所长。
        在同事看来,善于表达的他不仅办事能力突出,而且文笔出众,从一般民警到办公室副主任仅用了4年时间,原本以为他前途无量。会昌县公安局一民警摇头说。
        许苏瓴介绍,在从警期间,他曾立三等功两次,获嘉奖六次,连续两年被江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还在各级媒体刊发作品60万字,获全国第七届中华大地之光报告文学创作(政府类)二等奖。
        可在2006118日,会昌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许苏瓴实施了抓捕。对于犯罪事实,许苏瓴一直不供认,我是遭打击报复的,在此前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我没有给副局长胡恩辉面子,而局长尹良耀和他是校友,关系密切。”2007424日,会昌县检察院对许苏瓴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20059月至2006年,被告人许苏瓴参与赌博
案件,实施传真报码,以扣押、转移、殴打人质、财物,甚至动用警械,先后参与作案5起,财物2起,财物30万元,分得赃款8万元。2007622日,会昌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决许苏瓴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20081126日,许苏瓴获减刑提前出狱。
        许苏瓴告诉记者,获释的第二天,他到会昌县法院,要求对会昌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自己在被捕的当天,会昌县公安局从他卧室查没了8100元现金,连收据都没打。而且在被侦查、审判期间,他的两张银行卡上的现金35.236万元,分两次被会昌县公安局没收。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并没有注明没收他现金36.046万元。
        “会昌县公安局对法院未认定的财产予以没收。许苏瓴表示,这对懂法的执法部门来说,未免太过于霸道了。
        许苏瓴介绍,没收财产之后,公安局既没有下达处罚决定书,也没有给没收款项的法律文书,为此,其妻钟建华到时任公安局长尹良耀。2007623日下午,钟建华和钟新萍到局长索要没收款项的法律文书,并对公安局没收的行为提出异议,却被以这笔钱已上缴国库了,不能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钟建华多次索要的情况下,726日,时任刑警大队长张鸿斌交给其两张罚没收据复印件和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缴款单复印件。除此之外,根
本没有得到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必须的法律文书。
        许苏瓴说,自己被判刑是尹良耀和胡恩辉联手整他,罪名子虚乌有,自己被没收的现金,大多是个人借来买房的。在行政诉讼中,许苏瓴除了要求公安局归还36.046万元和台式电脑一台,还要求支付扣款利息10.35万元。
       
        公安局辩称案仍在侦查中
       
        2009312日上午,会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本地律师都不敢代理此案。当问到如何千里迢迢从北京请来律师出庭时,许苏瓴一脸苦笑。
        北京市仁丰律师事务所的元俊华律师认为,会昌县公安局将原告所有而作没收处理的36.046万元没有在该《刑事判决书》中没收财产的附加刑范围内,属于与该案无关的款项。他还指出,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扣押的犯罪嫌疑人
的财物及其利息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可是,当地公安部门在侦查终结时,为了非法侵吞原告合法财产,适用《刑法》第64条规定,将原告的36万多元急匆匆地确定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会昌县公安局以侦代审、未审先定的做法严重地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第35号令的规定,究其实质属于超越职权对原告的法外用刑。
        对此,会昌县公安局答辩称,因县财政局未为答辩人设立暂存扣押款账户,只设立了罚没款账户,为了更好地保存证据,只好将追缴的违法所得存入罚没款账户上。许苏瓴不仅涉嫌非法拘禁罪,而且还涉嫌罪,涉嫌罪犯罪事实基本清楚,也查出了几十万元的违法所得,但所涉嫌的罪案还需完善证据,因此,原告涉嫌罪一案仍处于侦查过程中。
        “法院并没有认定我涉嫌,何谈此案仍在侦查呢。许苏瓴认为公安部门是在有意恐吓他。
        法院并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开庭结束后,许苏瓴长嘘一口气:之前受到很多威胁,说是要在开庭后把我关起来,现在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他还称,打这起行政诉讼只是在寻
一个突破口,根本目的是想摘掉头上戴的这顶罪犯帽子,因为我是无辜的。他狠狠地咬了咬牙:无论申诉的路有多艰难,我都会继续走下去。
       
        “举报门让会昌公安身陷旋涡
       
        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在许苏瓴起诉公安局后,天涯论坛上突然冒出《我是公安局长我怕谁》的帖子,发帖时间为26日,发帖人名叫岚山哨音。该帖文采飞扬,图文并茂,以会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恩辉自述的形式刊发,自曝1999年至2007年间担任城关派出所所长和会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时的不光彩行为,
        其在自我曝丑的帖子中指出,会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恩辉在2001年侦办一起团伙贩卖案时收受贿赂金、2004年侦办一起盗窃小汽车案后私自占用赃车等行为,同时说胡恩辉有5处房产,并存在官场钻营等行为。
        由于帖子指向明确,且岚山哨音运用大量的图片跟帖,看似证据确凿,立刻引起网民强烈关注。岚山哨音在另外一篇跟帖中直指原会昌县公安局长尹良耀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存在徇私枉法、大肆敛财的行为,在列举的9罪状中,附有岚山哨音的点评。岚山哨音的字里行间,似乎对尹良耀和胡恩辉非常了解。
        在帖子出现后不久,尹良耀就被调到赣州市公安局任助理调研员,许称,他打听得知是有关部门已经对尹良耀展开调查,而坊间有言称其被了。
        对此,尹良耀回应说,他知道许苏瓴告他之事,他到赣州市公安局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并不是组织上对自己的免职,在许苏瓴被抓捕期间,他刚从定南县公安局调到会昌县公安局半年。许苏瓴的犯罪事实,经过公,检、法三家认定,他个人不可能对许苏瓴打击报复,两人之间也没有任何恩怨。
        记者观察岚山哨音的跟帖,发现有网民指出,岚山哨音不是别人,就是许苏瓴。采访中,会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恩辉告诉记者,许苏瓴出狱后,已经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他。网站上的内容,基本上和许苏瓴的举报信内容一致,据他判断,网站上《我是公安局长我怕谁》的帖子,应该就是许苏瓴所为。胡恩辉认为,许苏瓴有意见和想法应该通过组织程序解
决,将举报信帖子发至网上,很多众不明是非,会被误导。许苏瓴本人对此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岚山哨音究竟是谁,他并不清楚,因为他根本不懂如何操作电脑,仅仅局限于上网看看新闻。许苏瓴说,岚山。肖音的帖子应该是朋友所为。
       
        县纪委称帖子内容多数不属实
       
        许苏瓴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还陆续向省纪委、省人大、赣州市纪委、赣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实名举报尹良耀和胡恩辉的犯罪事实,且有地点、有时间、有证据
        记者了解到,目前,赣州市公安局和会昌县纪委已介入调查。会昌县纪委书记黄小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上级指示和分工,目前,赣州市公安局根据举报信内容在调查尹良耀,会昌县纪委在调查胡恩辉,目前还没有调查结果。
        会昌县纪委副书记周方表示,网上出现岚山哨音的举报后,纪委会同会昌县政法委、
会昌县公安局纪委一同对网上举报的内容进行了调查,调查的初步结果是,举报内容多数不属实。网上举报会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思辉有5处房产。但纪委仅调查出了胡思辉有3本房产证,而且其中2处房产已经出售,并签了转让合同,但因为房产过户费较高,目前,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仍是胡恩辉的名字。
        对胡恩辉使用没收的赃车一事,情况也存在出入。按照规定,赃车应该发还给受害者,但当时查获这辆赃车时,发动机号码已被铲除,导致公安局不到受害人。经过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这辆赃车作为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车辆使用。后来,会昌县某公安分局在建设过程中,因为拖欠工程款,这辆赃车作为工程款抵押给了开发商,这件事也经过公安局集体讨论,并非是副局长胡恩辉的个人行为。
        “对于县纪委的调查我有很多担忧。许苏瓴的担忧转变为了行动,228日,接受了他的投诉材料,以前在公安局工作时都是我到北京去劝说那些信访户回来,而且还因此连续两年被评为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没想到现在自己都成了信访户了。许苏瓴表示,如此遭遇让他突然明白了人生如戏这句话的含义。
        在会昌法院审理状告公安局的行政官司,结果如何,许苏瓴心里一点没底。
       
        编辑:孙薇薇
       
行政处罚告知书        法博士点评
       
        社会需要更多的民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