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教罚告字〔XXXX〕XX 号
XX 市 XX 县(区)XXXX 幼儿园:
经查,XXXX 幼儿园在开展学前教育的教学活动中,长期利用宗教书刊、读物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学,存在强迫公民信仰宗教的行为。由于幼儿园的教学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之规定,故构成教育违法。
行政处罚告知书
本局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停止 XXXX 幼儿园的办园资格;
2.吊销已核发的 XX 县(区)XXXX 的办园许可证(证书编辑号:)。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幼儿园如对上述处罚意见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
之日起 7 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和提出申辩,同时有权要求听证。若幼儿园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没有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XX 市 XX 县XX局
(印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制作要点
1.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当事人的教育违法行为,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按照送达程序的要求,将告知书送达给违法当事人,以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2. 行政处罚告知书除了载明当事人(学校或者单位的全称)的基本情况、查明的教育违法事实、拟作出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外,还应载明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陈述和提出申辩的权利,明确当事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期限,教育行政部门的名称(印章)和文书制作的日期等要素。
3.当事人是个人的,其基本情况与身份证的内容一致;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名称与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一致,名称指法人单位的全称。
4.已查明的违法事实表述,应当做到简明扼要,一般表述为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性质等情节。
5.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和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应当写明法律的全称,并具体到法律条文的条、款、项、目。
6.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写明拟作出的具体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便于当事人选择是否要求听证(一般的陈述、申辩告知书不必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具体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7.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享有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8.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加盖教育行政部门的印章,按照送达程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由当事人签收,并注明收到日期。听证申请期限的计算,以送达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收到的日期为起算点,不以文书的制作日期为起算点。
9.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印发日期,一般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