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Ⅰ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众及医院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Ⅱ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突发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Ⅲ 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医疗护理救治专家组
组  长:副院长
医疗组:医务科成员及全院临床科室主任
护理组:护理部成员及全院临床科室护士长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包括: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办公室、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应急处置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应急领导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主要由门诊、住院部、药房、护理部负责人组成。
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领导组统一协调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医务科安排院内外患者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二)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三)后勤副院长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后勤副院长负责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五)药房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六)疾控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并开展相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感染防控科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医疗救护组:在应急领导组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具体医疗工作
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应急处置队:在应急领导组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由门诊主任或相关医疗专业人员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医师任组员。
四、报告与响应
(一)监测
1.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监测,对传染性大或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
2.加强重点科室工作,当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常用方法或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异常增多时应进行报告。
3.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生物、化学事件,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信息交流。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事件和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应急领导组、网络直报专职工作人员,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免疫接种引起的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领导组报告,领导组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县政府报告。
3.启动条件: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4.工作程序
4.1医院领导或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以决定是否成立医疗救护组,若应成立,则由医务科或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到位。
4.2医疗救护组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到首诊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判断事件严重程度,指导首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治,并建议应急领导组是否启用应急处置队对患者进行诊治。
4.3应急处置队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医疗施救。
4.4应急处置队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及时做好伤员和患者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患者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
5.个人防护: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收治患者的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