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务主要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体性不明缘由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时间。为了提高我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及应急反应实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务,使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务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公共卫生事务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体不明缘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事务。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刚好、措施坚决;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栾亚军院长担当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院党务、行政、后勤及临床医技科室的医务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立办公室在院办,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务指挥布署协调工作。
2、应急专家小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自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紧急重症病的会诊、技术指导工作。
3、应急急救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的急救和病人转运等工作。
4、应急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病人的救治等工作。
5、应急护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护士长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病人心理健康教化、护理等工作。
6、医院应急感染限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临床、医技科室、后勤科主任、护士长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务一切院内感染限制等工作。
7、应急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总务科、膳食科全部人员
后勤保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水、电、气供应,按要求进行环境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
8、应急药品、设备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药械科、设备科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设备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障药品、设备应急供应。
9、应急疫情防控及上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保健科、医务科及各临床科室主任
疫情及上报组:必需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监测工作,实行灾难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务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疫情改变必需随时将疫情上报卫生局,并留档到医务科备案。
10、应急信息宣扬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院办、信息科全体成员
宣扬组:充分利用各种宣扬手段和传播媒介,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学问的宣扬工作,保障全院通信畅通。
金沙县人民医院设立突发公共事务办公室
以院办牵头,医务科帮助。常设办公室
1、工作日:
院办电话:
联系人:
医务科:
联系人:
2、非工作日是:
院总值班室:
3、上报流程:见附件1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事务分级
1、特殊重大事务(I级)
(1)一次事务伤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2)跨县(市、区)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务;
(3)重大化学泄漏、辐射事务造成人员伤亡;
(4)国务院、自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须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务。
2、重大事务(II级)
(1)一次事务伤3050人(含50人)或死亡35人(含5人):
2)较大化学泄漏、放射事务造成人员伤亡;
3)自治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须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务。
3、较大事务(III级)
(1)一次事务伤亡人数1030人(含30人)或死亡3人以下(含3人);
2)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须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务。
4、一般事务(IV级)
1一次事务伤510人(含10,无人员死亡;
2)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须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务。
发生上述突发公共事务时,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报告流程(见工附件1)
四、突发公共事务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务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务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赐予表彰和嘉奖。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肃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突发公共事务处理上报流程
接到上级政府指令性任务、突发公共事务报告等
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非工作日院总值班)
院感科
院办
医务科
120急救
护理部

K乃分曾除K
突发公共事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