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承诺遵守以下条款要求:
1、在项目实行的全过程中实事求是、正直忠义。
3、拒绝接受学校和学院对本项目的检查与监督。
4、保证项目在毕业前完成,并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项目经费决算(含使用明细)、仪器设备验收证明等材料。
5、因本项目组人员主观原因以致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的,将视情况归还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6、项目组的成果如需保密,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项目组的发明者或缔造属于学校职务发明创造,由学校帮助申报专利。
8、本承诺书由本项目全体成员及指导老师签字并经项目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书做为项目管理和经费拨付的依据,一式三份,项目管理办公室、学校、项目组各谓一份。
为保障江苏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更多在校学生原创科技成果进驻孵化基地孵化,禁止一切校外机构以校内学生名义申请孵化基地从事非法的商业活动,现需入驻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1、创业团队成员必须就是在校学生,提出申请的项目必须具备自创性,无法充分利用校外机构的创业项目在校内受精基地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受精期间创业团队须独立自主经营,严禁由校外机构或不为在校生主导团队在校内的一切创业(商业)活动;
2、创业团队成员和创业项目必须严格符合经学校审批的注册申请表和创业(商业)计划书上的内容,若需变更,需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另行申请;
3、创业团队须无条件拒绝接受江苏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严格遵守《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受精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不仅将立即中止受精项目,并可以给与团队成员一定的校纪处分。
本人及企业管理团队全体同学申请在曲靖市大学生创业园内(以下简称“创业园”)开展自主创业活动,为维护创业园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创业园健康发展,特向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作如下承诺:
1、 珍视学园提供更多给我们的较好创业条件和机会,虚心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其他同学践行榜样;
2、 自觉服从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管理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单一制分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在领取经营场地钥匙后一周内入驻创业园并开展工作;
5、 在经营服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自觉保护创业园较好的公众形象;
6、 发生经营范围等的变更,提前向管理中心报批,在变更后3日内到管理中心备案;
7、 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存有创业心愿的同学一起参予有关的创业活动;
8、 在经营期间确保园区资产完好无损,确保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9、 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10、 满足出园条件及转园条件的企业,需办理出园或转园手续,交还经营场地,让给其他有创业需求的学生。
服装店创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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