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暨冬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2023〕158号
全公司各单位: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为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131号)精神,推动全员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暨冬春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国消防安全日
一、活动主题
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活动主题,在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冬春防火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职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筹划、指导“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实效。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
三、活动内容
1.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119”消防月及冬春防火宣传活动,制订周密计划,组织员工和志愿消防队员参与每年一次的人员救援和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并作出书面评价。
2.各单位要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活动主题,积极向公司投稿,大力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本单位防火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同时,利用网站及大楼电子屏,播放消防安全游动提示,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切实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在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协调下,公司根据实际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4.要加强消防知识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形成全方位、有侧重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新局面。培训内容要涵盖冬春防火相关知识,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公司火灾预防、救援
和应急疏散能力。要结合岗位安全特点,重点对特殊工种人员、志愿消防队员开展针对性培训。要深化岗位达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消防应知应会自学,传递安全理念,提升消防技能。
四、工作要求
1.根据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全员关注、参与消防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突出活动主题,创新工作思路,在“119”消防月活动中以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常识和查、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传授自救逃生技能等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全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宣传对象的不同需求,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传播富有教育意义的消防安全理念与实用的消防知识;发挥志愿消防队员作用,面对面地传授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充分认识防火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自觉增强抓好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更高涨的工作激情、更高效的管理措施、更严格的责任追究,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公司要充分利用新型媒体等公共宣传资源,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微博、、手机短信等传播平台,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要以提高全员防火意识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为中心,开展声势浩大、深入扎实的消防宣传活动。
3.要将此项活动作为推进公司冬春防火管理、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做到周密安排部署。
4.加强冬春季节日常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防火管控、完善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在冬春期间查出的消防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组织分析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结合季节特点和要求,做好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的全面检查,严格重点部位明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做到“定人、定点、定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5.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大节日的消防保卫工作。节前,公司将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用火、用电情况、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限期整改、督查。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巡逻力量
和值班人员教育,增强责任心,确保人员和管理到位,防微杜渐。
6.安全管理部门要持续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要对公司内部所有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过期和失效现象,并做好台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