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小报5.12防灾减灾活动方案(通用12篇)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减电〔〕2号),切实做好我市5月12日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及5月9日至5月15日的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当前,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结合“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这一主题,加强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构建安全宜居城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二、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各县(区)民政局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为平台,结合实际,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人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三、强化风险评估,深入推进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各县(区)民政局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及我市今年开始的社区减灾准备认证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社区安全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明确治理方案和时间进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各县(区)民政局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等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条件的要组织社区居民、厂矿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
  请各县(区)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活动结束后,并将工作总结报告(附开展活动的代表性照片)于5月22日前报市民政局救灾科。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通用12篇)】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篇2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认真做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范各类自然
灾害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城镇化与减灾”
  二、活动时间
  5月10日至16日(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
  三、活动组织:安保处、德育处、各分校
  四、活动内容
  1.防震减灾活动启动仪式(5月12日)
  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国旗下讲话主题《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防灾减灾宣传周正式启动。
  2.防震减灾宣传活动。(5月12日至16日)
  (1)利用12日的国旗下讲话进行防灾减灾周动员活动;
  (2)5月7日至13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展板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3)通过学校律法先锋社团,以律法先锋小报的形式向师生普及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