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教案【一】
教学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制教育教案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课时: 二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揭题  同学们!今天的法治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 
二、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三、讲授新课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
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结交“哥们、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闲逛。  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