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班会教案
  《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班会教案1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众,努力实现宣
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法制教育教案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