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一标三规范”和实现“五无”目标的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一、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负责人,下设1名专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形成现场管理网络,坚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十二条”的规定。
安全施工管理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员: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技术员、机械员、材料员、各班组长
二、安全教育及交底工作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现场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配备专门的安全工人,以检查和维护设施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3、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现场质安组每天跟班巡查,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4、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经公司批准后由公司安全技术处主持,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项
目副经理进行交底。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
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一)安全施工技术要求
1、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施工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令,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现场设置专职保卫人员,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承发(分)包各方之间依据有关法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对新工人实施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教育,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实施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且及时做好记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名手续。
4、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重点危险部位明确,检查记录齐全,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比如:对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以及脚手架等主要防护设施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并要设避雷装置。
5、班组长上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交代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做上岗记录。
6、各级管理人员佩戴好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应戴有识别标记的安全帽,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在施工中,操作人员严格使用“三宝”,“四口五临边”必须设护栏,或盖板加以防护。
环境安全7、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技术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有重复接地接装置,并配备漏电开关。
8、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标语、标牌、危险区。主要通道口必须有警示牌,现场生
产指挥者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作好安全交底,现场安全设巡视员2人,配合安全检查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强制执行安全违章制度。
9、施工现场采取最佳人防、技防措施,现场周边地区的安全,现场成立综合治理小组,由保卫科长任组长,现场安全员任副组长,保证对现场的安全负责。
10、现场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项目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到现场以外的禁区活动,并在每周一的安全大会上对个人行为进行检查。
11、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施工机械运转和运输车辆来往频繁,材料及周转材料用量大。施工机械和临设工程的布置,合理的总平面布置,综合治理对维护场容场貌,搞好文明施工生产,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增进社会效益至关重要。
(二)“四口一临”处安全防护措施
1、建筑物周边框架柱在柱与柱间搭设红白相间钢管护栏1.2m高。
2、楼梯通道随层设置防护栏杆。
3、建筑物出入口搭设长4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长的防护棚,棚顶满铺5cm厚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封严。
(三)安全防火
1、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切实作好防火工作。
2、严禁在施工现场和库房吸烟,在现场设立职工吸烟室。
3、木板、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并设立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要有安全距离,气压表必须有效,应轻抬轻放,不得撞击和在高温、高压下存入、气焊、气割现场尽可能地清除易燃物。
5、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地配置于需要地点,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工作正常。
6、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得有过量易燃物堆积。
(四)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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