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
(网络交易版)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江苏省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标段JSS20150200118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盖电子印章)
日 期:20160714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市江东北路368号住院综合楼项目现场
1.1.4
项目名称
财政拨款+自筹
1.1.5
建设地点
1:3
1.2.1
资金来源
已落实
1.2.2
出资比例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智能化系统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6月30日
1.3.1
招标范围
合格
1.3.2
计划工期
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
财务要求 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 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见招标公告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项目经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要求: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3.2.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2.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2.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2016年07月25日 14:00
3.3.1
盖章要求
网上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备份文件在截止时间前至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开标室一参加资格预审
4.1.1
申请截止时间
4.2.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审查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4.2.2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合格制
5.1
预审委员会人数
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下载资审文件时企业预留的联系人手机号
5.2
资格预审方法
6.1
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方式
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他事项详见招标公告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信用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