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监控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已结束,进入开题及撰写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改题
选题结果确定后,在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之前,学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修改题目,但在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完成之后,不能随意更改题目,确需更改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改申请表》,报院(系)领导小组审批,教务处备案。
        二、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1.做好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20123毕业设计答辩16日前,指导教师应督促、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一篇外文文献的译文,并由学生上传至教务系统(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填写,路径:登录教务系统毕业论文与设计学生查看提交资料)。
        2.撰写周志。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前,每位学生至少撰写3篇周志(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填写,路径:登录教务系统毕业论文与设计学生查看与提交周志),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3.抽查检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后,一次答辩前,教务处将按一定比例随机检测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凡检测不合格(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生将按以下要求处理:(1)视为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不允许参加一次答辩;(2)视文字复制比情况退回修改或重做;(3)再次检测合格后(第二次检测由学生自付费用)允许同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一起答辩,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只能评为及格,且不能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各院(系)在20125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一次答辩工作,在2012610前完成二次答辩工作。
附表1
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流程及文档提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