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国家更好的发展,激励⼴⼤⼲部更好的为⼈民服务,我国出台了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那么,⼤家知道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吗?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丹镇。
标准为:⼯作⼈员在乡镇⼯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作补贴分别为每⼈每⽉200元、300元、400元。
⼆类乡镇:马⼒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作⼈员在乡镇⼯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作补贴分别为每⼈每⽉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作⼈员在乡镇⼯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作补贴分别为每⼈每⽉280元、380元、480元。
⼆、相关规定
各省、⾃治区、直辖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实⾏乡镇⼯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乡镇⼯作补贴的执⾏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员。
⼆、乡镇⼯作补贴的⽔平不低于⽉⼈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作时间等因数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作的⼈员倾斜。
三、乡镇⼯作补贴⾃到乡镇⼯作之⽉起按⽉发放。调离乡镇⼯作岗位或离退休的⼈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起停发乡镇⼯作补贴。
四、乡镇⼯作补站所需经费,按其⾏政⾪属关系和现⾏经费保障、⼯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乡镇⼯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资收⼊⽔平相对较⾼的乡镇是否实⾏乡镇补贴,由各省⼈民政府确定。
调离六、乡镇⼯作补贴,从2015年1⽉1⽇起执⾏。
七、本通知由⼈⼒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5年1⽉19⽇
在其中,⼤家需要注意的是:乡镇⼯作⼈员,因⼯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作的次⽉起停发乡镇⼯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作的当⽉起发放乡镇⼯作补贴。⼤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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