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食材管理方案
一、采购管理
1、员工食谱由厨师根据营养配餐和当季粮食、蔬菜、肉类等供求情况,编制当天的员工食谱,并依据食谱计算食材需用量进行采购。
2、人事文员负责根据厨师提供的食材需用量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过厂长或经理批准。
3、采购计划必须根据主食和配菜需用食材量作出,不准盲目制定采购计划。因计划提报失误造成原料、辅料积压或变质,损失额在500元以内时,等额处罚责任人,损失超过500元时,除等额处罚责任人外,并调离岗位。
4、采购员必须根据采购计划及时实施采购。未按计划采购,造成原料、辅料积压或变质,损失额在500元以内时,等额处罚责任人,损失超过500元时,除等额处罚责任人外,并调离岗位。
5、对于不易变质、不易腐烂的食材,在价格平稳或呈上涨趋势的情况下,可以较大批量采购,减少采购运输次数。
二、验收入库
1、所有采购的食材,在卸车前由采购员必须及时通知仓管员、保安员进行联合验收,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做为财务进账依据。不经过验收,不准入库,否则罚采购员200元/次,年内累计三次,调离岗位。
2、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对采购的食材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不好,价格过于偏高的食材不予验收,不予报销,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自己负责。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实际检斤数量入账,亏损部分由采购员自己承担。
3、采购的鲜肉必须经过检疫;蔬菜必须干净、不带杂质泥土,没有烂帮烂叶,处于新鲜状态(活鸡、活鸭需购回公司进行宰杀;鲜鱼宰杀购回公司需留一条均鱼回公司估计重量;否则后果责任人自己承担)。
4、有保质期的食材,必须保证食材在保质期内合理用完,不准采购逾保质期的食材。
三、责任处罚:因保管不善,造成库存食材变质,按损失额等额罚食堂管理员,情节严重时,除等额处罚外,责任人调离岗位。
四、价格监督
1、所有采购的食材价格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跟踪监督,采购员不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进行价格调查,100元/次,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对价格跟踪不及 时,罚100元/次。审计发现采购的食材价格超过时价部分,由采购员自行承担,年内三次,调离现岗位。调离
2、食堂负责把当日的食材采购价格于当日15:00前向员工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员工举报价格高于市场时价调查属实后,按高出部分的三倍罚采购员,同时该部分食材货款自负,并罚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人员200元。
五、结算
1、采购食材报销时,报销的`食材必须是采购计划中的食材,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2、采购食材报销时,入库验收单,报销单经经理或厂长签字后财务方可受理,否则,罚财务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六、检查
每月初,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对食堂上月的管理及核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汇总后,当月10日前上报经理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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