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教发〔X〕8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政府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
2.坚持普特融合原则。以融合教育理念为指导,把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3.坚持多元发展原则。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
社会、融入社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第一期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能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X年,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特殊教育教师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工作任务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县科教体局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乡镇为单位,认真摸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健全送教上门制度,采取
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加快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对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进行奖补,统筹教育、卫生、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中考提供合理便利。支持高级职业中学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办学,把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校企合作范畴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办面向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班,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县残联要把残疾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X”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大力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3.增强特殊教育专业支撑能力。县残联牵头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
评估制度、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制度和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为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和康复训练提供专业支持。县科教体局要加强县城关第五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残疾学生在5人以上的资源教室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康复设施设备配置,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其指导、研究、培训、服务等作用。到X年底,建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配齐专兼职管理干部,县教研室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做好教研和指导工作。
4.加强特殊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力度,X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所有专兼职特殊教育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在任职后5年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保证专兼职特殊教育教师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对于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校长、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三年内至少参加1次特殊教育专项培训。
5.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认真落实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X年版),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建立特殊教育信息资源,以“X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增加课程资源,深化融合应用。鼓励学校、教师开发实用有效的教具
、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自制教具学具、康复辅助器具和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6.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在安排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时,优先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保障运行经费。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县财政每年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保障经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并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将三类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免学费(保教费)教育,每年一次性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处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县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
要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县科教体局要牵头制订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育质量。县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特殊教育项目。县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要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资金投入政策。县人社局要落实学校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特教津贴等方面的政策。县卫计局要支持做好学校“医教结合”、医疗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县残联要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评估工作,实施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就业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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