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案(合集7篇)
时间:2023-06-26 16:06:47
特殊教育教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档的大和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坚持面向全体残疾儿童少年,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整改,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为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稳步快速发展。
特殊教育教师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市特殊教育质量,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到2023年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
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积极开展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1.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23年,区、市、市、开发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其他县(市)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要积极整合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可以根据需要
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3.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要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状况,利用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或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班,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开设学前康复教育班,接收适龄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
4.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托现有的职业学校和职教中心,建立残疾人培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逐步构建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
5.积极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要将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教育机构、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整改,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
1.各特殊教育机构要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需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认真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整改,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方面的能力。
2.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随班就读人数较多的学校,有计划地开展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3.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同时,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并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和扶持保护。
4.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包括多媒体教室在内的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利用好省级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5.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和指导。特殊教育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盲文和中国手语研究推广工作,开展特殊教育的对外交流、校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市特殊教育研究水平。
6.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开展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上台阶活动,争创省级示范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三)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1.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将特殊教育学校用于普通教育。在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需求。
2.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利用好省拨福利公益金,结合我市实际,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3.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鉴于特殊教育生均成本高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3—5倍确定,高中及以上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2—3倍确定。所需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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