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3)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特殊教育教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持续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和体系,优化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深入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特需儿童或特需学生)接受适合的教育,以更加普及普惠、适宜融合的特殊教育造福众,为把加快建成现代化教育强市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持续提升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水平,加快建立与现代化教育强市相匹配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充分满足,学段有机衔接,普职特有效融通,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全面融合。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和改革活力领先全省并位居全国前列,一批具有实践成效、示范价值、特的创新成果影响彰显。
普及水平持续提高。学前教育阶段特需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特需学生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阶段特需学生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
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课程教学实施更加规范适宜,教师队伍素质持续提高,新技术应用全面深化,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家校社共育机制不断完善。
保障机制持续完善。继续对特需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落实特教特办更细更实,学位资源供给与布局优化优先保障,人员配备与政策待遇适度倾斜,财政经费投入水平只增不减,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三、重点任务
(—)完善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普及水平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各区应加强统筹,对经评估鉴定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优先安排至具备条件、相对就近的普惠性幼儿园接受融合教育。着力提高区域内不具备融合教育条件的中重度特需儿童入园率。每一所特教学校均需建有适度规模的学前部(班);办学规模不能满足需求的区,鼓励普通幼儿园增设特教班或通过将普通幼儿园转办为接收中重度特需儿童为主的幼儿园等形式,确保满足特需儿童入园需求。鼓励残联、民政等部门举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以特需儿童为招生对象的专门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探索特需儿童半日制、小时制等多样化早期康复与教育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
2.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特需儿童招生入学工作联动,适宜安置每一名适龄特需儿童。经评估鉴定符合融合教育条件的特需儿童,依法免试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特需儿童入学需求的,可通过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在普通学校增设特教班等形式解决。各区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在本地定点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之家设立特教办学点,并纳入学籍管理;开展特需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各级残联协助做好定点康复机构中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特需儿童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并协助教育部门解决其入学问题。健全送教上门制度,规范送教形式和内容,送教上门学生不超过适龄特需学
生总数的5%,超过的纳入失学或辍学统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把特需学生高中教育纳入全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管理,加强资源整合,给予特殊支持。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特需学生开展融合教育。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开设职教部(班),办学规模适度扩大;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市盲人学校、聋人学校高中阶段办学体系更加健全,办学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加快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的受教育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