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验: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的四种有效途径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派驻纪检组全面履责的基本要求。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进驻运行2年来,紧密联系财政部门的实际,对搞好派驻监督探索出一些有效途径,在具体操作层面把握好四种监督方式。
一、坚持报备式监督
根据不同事项在报备中进行程序性过滤、合规性审核、廉洁性把关。程序性过滤,主要是按照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程,该报纪检监察的流程和环节不能省,比如对有些专项资金的拨付、投资项目的变更、向市政府提交的专题报告等,虽然是单纯的业务事务,但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增加必要的报备程序,能够很好地警示和提醒经办人员。合规性审核,主要是对拟组织的重要活动、出台的重要管理制度、作出的重大行动部署,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婚丧喜庆事项的等,进行监督审核,看是否合乎党纪条规的规范,是否有悖作风建设的要求,防止以任何形式打“擦边球”,及时建言纠偏。廉洁性把关,主要是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推荐代表候选人等事项,按照程序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考察,严格把关。在纪检组的干预下,今年对一名拟提拔的科级干部亮了“红灯”,延长考察期半年。
二、强化参与式监督
这是对科室业务一种“介入式”的监督方式。有三种途径和方法:常规业务选择参与。一年之中分别对业务科室选取1-2项参与其全过程,如评审中心项目实地勘查、采购办大型招标采购、农开办项目验收、绩效办专家评估、乡财驻点督导检查等等。这种介入,既加深了对行政业务的熟悉了解,又培养了科室重规程讲规矩的意识。重要事项融入参与。除参加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重要事项研究决策外,还对一些重要事项的落实融入其中,如今年财政系统内控建设,这是全系统的一项新任务,局里明确由监督科牵头负责,但考虑内控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的高度关联性,派驻纪检组主动介入、积极协同,把 “资金安全防范”与“人员安全防范”两套系统很好地统一起来,有效推进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组长关键节点主导参与。对机关人员招考、干部轮岗交流、项目公开招标、资源拍置等,关键事项关键节点,纪检组主导介入毫不含糊,重点在方案拟定、资格审查、程序执行、意见征询等方面,做好监督的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