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的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戒并重,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精神振奋、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主要内容
对党政正职监督的主要内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情况;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规定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支持和接受监督情况。
对重点岗位监督的主要内容: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人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戒并重,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精神振奋、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主要内容
对党政正职监督的主要内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情况;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规定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支持和接受监督情况。
对重点岗位监督的主要内容: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人事
管理、物资管理等权力情况。纪检组长
三、监督对象
党政正职系指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重点岗位系指行使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职权的科(室)负责人。
四、落实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具体措施
(一)“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工作目标: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
2、具体措施:明确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党政正职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完成时间:(此前已按要求落实)
4、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议事末位表态制度。
1、工作目标:党政正职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时末位表态。
2、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进行集体决策时,党政正职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
三、监督对象
党政正职系指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重点岗位系指行使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职权的科(室)负责人。
四、落实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具体措施
(一)“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工作目标: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
2、具体措施:明确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党政正职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完成时间:(此前已按要求落实)
4、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议事末位表态制度。
1、工作目标:党政正职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时末位表态。
2、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进行集体决策时,党政正职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
表态,不得提前作倾向性发言。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暂缓决策。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陈启合,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制度。
1、工作目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程序全程记实。
2、具体措施:在“三重一大”议题决策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班子成员和“三重一大”监督员,议事决策必须有会议记录,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的表态发言要详细记录,会议记录永久保存。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追究制度。
1、工作目标:规范初始提名环节行为,对选人失察失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提名责任。
2、具体措施:以个人名义(包括几个人联名)推荐干部的,应提交署名书面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理由,注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组织人事部门对重要干部初始提名情况进行记录,并做好资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陈启合,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制度。
1、工作目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程序全程记实。
2、具体措施:在“三重一大”议题决策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班子成员和“三重一大”监督员,议事决策必须有会议记录,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的表态发言要详细记录,会议记录永久保存。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追究制度。
1、工作目标:规范初始提名环节行为,对选人失察失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提名责任。
2、具体措施:以个人名义(包括几个人联名)推荐干部的,应提交署名书面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理由,注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组织人事部门对重要干部初始提名情况进行记录,并做好资
料整理归档工作。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严格执行票决制度。
3、完成时间:xx月底前。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干部轮岗调整制度。
1、工作目标:加强对党政正职的交流轮岗。
2、具体措施:对党政正职在同一单位任职满xx年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适时安排交流。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职位限入制度。
1、工作目标:对党政正职重大事项报告实施抽查核实和职位限入。
2、具体措施:对党政正职每年向组织集中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定期会审和抽查核实。对于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党政正职,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整建议。
3、完成时间:xx月。
4、责任领导:党组书记、主任陈启合,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3、完成时间:xx月底前。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干部轮岗调整制度。
1、工作目标:加强对党政正职的交流轮岗。
2、具体措施:对党政正职在同一单位任职满xx年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适时安排交流。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职位限入制度。
1、工作目标:对党政正职重大事项报告实施抽查核实和职位限入。
2、具体措施:对党政正职每年向组织集中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定期会审和抽查核实。对于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党政正职,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整建议。
3、完成时间:xx月。
4、责任领导:党组书记、主任陈启合,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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