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24
∙【字 号】通知[2014]23号
∙【施行日期】2014.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通知〔2014〕23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殿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傅兴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彭树香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
张少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林广树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沈洪波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纪立功 县政府副县长
岳 儒 县政府副县长
石海文 县政府副县长
张博威 县政府副县长
马立峰 县政府副县长,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金德民 县政府副县长,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韩海波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 华 县政府办主任
王德伟 县委办副主任、县编办主任
邵艳侠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廷峰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解天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董 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陈 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国安 县财政局局长
杜青刚 县审计局局长
纪检组长 刘友红 县科技局局长
李书中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金山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万友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召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兴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少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俊文 县农牧局局长
李晓章 县林业局局长
石海温 县商务局局长
杨国和 县统计局局长
王爱军 县气象局局长
匡玉春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胜贵 县教育局局长
郑德忠 县物价局局长
张春峰 县卫生局局长
柴金山 中国人民银行青龙支行行长
顾 峰 青龙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力达 县委督查室主任
龚海荣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志刚 县委农工委副书记
王志光 县工商局副局长
马志山 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召辉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相关环境监测、预警、执法、科研、机构设置等日常工作。
组 长:马立峰 县政府副县长,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副组长:李召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邵艳侠 县政府办副主任
逯铁强 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干部
董云霞 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马志山 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李 存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资办主任
张大存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新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树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贺友 县农牧局副局长
王春华 县商务局副局长
白忠国 县科技局副局长
刘志刚 县气象局副局长
何义军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佟建军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志光 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铁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蔡德义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陈建强 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科级督学
佟连文 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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