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离轨、犯罪社会控制
教学目标:了解离轨、犯罪行为的含义、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掌握社会控制的含义、特征及其类型,把握社会控制的方式及功能。最终达到可以运用有关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各种越轨行为。控制消极离轨。
教学重点:离轨的含义、离轨的分类及原因、社会控制的含义、特征及其类型,社会控制的方式及功能。
教学难点:离轨的含义社会控制的含义、特征及其类型,社会控制的方式及功能;离轨的社会原因;犯罪的原因。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法
课时安排:第一节 离轨(    课时)
第二节犯罪(    课时)
第三节社会控制(    课时)
第一节   
一、离轨的含义
1.广义的离轨
包括违法犯罪和违法但未构成犯罪,以及违规、违章、违反一切社会规范的行为。
2.狭义的离轨
是指除犯罪以外的违反社会规范因而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狭义的离轨也称为越轨。
1)违法行为
违反了法律,但不具备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而未构成犯罪。
一是触犯法律,但是违法情节轻微,构不成犯罪。
一是触犯法律,客观上构成犯罪,但是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
是违法行为。
2)违警行为
违反有关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规则、规定、条例的行为。其次是违警行为。违警行为是指违反公共安全法规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越轨类型。如违反道路交通规则和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遵守公共秩序、赌博、酗酒、、聚众闹事以及在公共场所有伤风败俗的举动等。
3)违反一般社会规范的行为
比如学生逃课、上课时别人坐着你非得在教室溜达。但是并不是说脱离社会规范都是负面的,你比如,一些国外一些高级俱乐部可能禁止妇女、黑人、犹太人进入,结果一个会员站出来发表反对的言论,违反俱乐部的规范即为离轨,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公开谴责政府贪腐,也违反了团体的规范
体重过重是否是离轨行为?
瘦(苗条)是否是一种离轨行为?
[补充]离轨行为的特点
离轨行为是一种特定社会中的定义,一般情况下是有权利有地位的人或团体在定义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是离轨行为。
越轨行为与一定的社会规范联系起来,社会规范本身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有具体的适应范围。最有地位及权力的个人和团体定义了什么是可接受的以及什么是越轨行为。
例如几十年以前,吸烟是可以接受的,是由于烟农、烟厂的权力。现在经过长期的公众健康活动、反癌症活动,抽烟正在变成离轨行为,许多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对于吸烟皆有限制。
在社会学中,离轨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这个词并不表示堕落或邪恶。离轨有不同的程度和不同的类型,善于区分离轨的不同性质,不能一律反对或支持。
迪尔凯姆曾指出:离轨是任何正常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无论是违警行为、违法行为、违反一般社会规范的行为,还是更严重的犯罪,用社会学的观点来看,离轨行为不表示堕落或邪恶,随着时空的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离轨行为者。这是因为有的规范是合理的、进步的,有的规范并不合理、甚至是落后的。如我们通常将富有创造性天才的小说家、艺术家和作曲家的标新立异,未必就是坏的或没有价值的越轨行为。
离轨行为具有相对性,不同的时间、地点与文化下的诠释是不同的。
你的男朋友伸出舌头和手臂和你打招呼,或者你的女朋友脖子上戴着一层又一层的铜圈想要把脖子拉长,你会不会觉得很怪异。用我们现在的标准看,就觉得很怪,但是如果你生活在不丹王国,他们传统打招呼的方式的确如此,住在泰国北部的凯燕部落,那里的女性传统上会戴上10多斤的铜圈,来表明自己的美丽及族认同。越轨行为是社会建构的,不同的地点、文化、时间中对于越轨行为的解释都不一样
离轨并不总是自愿的。
如有心理缺陷的人违犯了与社会所认同的最基本规范是由于他们不是完整的人。一些学者还发现,许多反社会行为是因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越轨者缺乏正确行动能力的结果。但如果将不能遵从的范围过分扩大,那么作为我们司法制度基础的个人责任概念就会遇到挑战。
离轨可以是个人做出的,也可以是组织或体所为。
某些类型的越轨行为并不一定是某个人行动的结果,有些可能是团伙,甚至是由公司或政府
机构所为。
二、离轨的分类
消极社会离轨:离轨行为对社会共同生活和社会发展起消极和阻碍作用,如违法未构成犯罪和违警性的离轨行为;
积极社会离轨:离轨行为对社会共同生活和社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如破坏落后的阻滞社会发展的社会规范的离轨行为;
中性社会离轨:离轨行为的社会作用的方向性不明显,如生活模式改变中的某些行为,对社会发展来说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好评价,我们姑且称它为价值中性的离轨。
三、离轨的社会原因
1、社会失范
失范一词,源于希腊文,在16世纪的神学中是指不守法、尤其指亵渎神的现象。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以此说明与道德规范不一致的现象。他认为就职演说,当社会结构急剧变化时,社会体系各
个部分因为变化速率不同而丧失原有的一体化,结果传统的规范失效,新旧价值观念冲突,人们陷入无规则的混乱状态,战争、经济危机和意想不到的经济繁荣都会导致一体化的破坏,许多人难以适应这种状态,就会产生离轨行为。
2、规范的僵化
南方科技大学的改革就属于规范的僵化引起的越轨行为,现在中国大学体制僵化,大学丧失自主办学的权力。
3、文化冲突
美国社会学家赛琳将社会越轨的原因归结为不同的文化冲突,认为不同的民族、阶层、地域的人的信仰、价值观念、行为模式个不行同,但不同集团的利益和目标发生矛盾时,往往会引起冲突,导致越轨。他认为易导致冲突的行有这样四种:1,当某个文化集团的文化法律规范被扩展到另一个文化集团的领域时。2,但某个文化集团的成员迁移到另一个不同文化的区域时。3,在相邻两种文化领域的边界结合处,4,但社会结构有简单到复杂,文化价值由单一到多元时。
第二节
一、犯罪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般意义上犯罪定义为:触犯刑律而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最本质特征。
犯罪必须是违法的行为-----法律特性。
犯罪应当是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责任特性。
三个特性密不可分,共同构成犯罪的概念整体,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和尺度。
二、犯罪的原因
1、社会生物学或社会人类学的解释
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学说,他去监狱考察了很多罪犯,发现罪犯与其他人确实不一样,因此他就对这些罪犯骨骼,脑容量进行测量,然后就得出了一些刑事罪犯脑容量比较小,胳膊比较长等特点的结论,现在这个理论基本上被否定了的,后来社会学解释发展起来之后,就认为其研究成果是错的,但思路可能是对的。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体制理论认为,由于犯罪人的头骨与正常人的不同,因此,犯罪的人是退化的人,他们是再现与现代社会的野蛮人,是生来就要犯罪的。
最近25年来,随着社会生物学以及基因研究的发展,对犯罪行为,犯罪倾向有了更多的理解,可能这就是现代国内刑法学界研究的不足,国外对这方面研究已有长足的发展,基本上认为基因对犯罪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或者说生物性因素对犯罪影响特别大。最典型的就是世界各国男性罪犯多,女性罪犯比较少,这是一个典型例证,而且一个科学实验发现,两个同
卵双胞胎,一个正常分娩,另一个分娩时窒息了一会,救后以后,脑组织己经部分死亡,他们基因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他们身体结构、性格、爱好、情感,表达应当是完全一致的,但后出生的那个人由于脑组织部分死亡,所以完全没有思想情感,没有道德情感,不会喜怒哀乐,缺乏感情,对小动物非常残忍,长大之后就犯罪。这就意味着我们人类大脑的某个部分是控制道德情感的这部分脑组织一旦死亡,就没有办法分辨善恶,没有同情心,年龄稍微大一点就可能会打他的父母,或者说做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这表明生物性因素对人类的行为有很大影响。
2、心理学家的解释
与生物学解释类似,犯罪心理学理论也在个人身上而不在社会中寻对越轨的解释。但不同的是,生物学方法主要研究使个体易于产生犯罪倾向的身体倾向,而心理学方法则集中研究人格类型。
1)用精神分析理论解释犯罪:弗洛伊德的发泄论、美国一些心理学家的挫折论。
例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他认为人格由三部分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者之
间应该有一个协调、平衡的关系。社会越轨产生的原因是人格中的超我和自我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破坏了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使本我盲目升华,得不到应有的控制,从而个人发生越轨行为。但是,如果超我过分发展,也会产生社会越轨,因为严重的、无时不在的犯罪感会使一个本来正常的人做出不正常的行为来。
还有,1939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提出著名的挫折-侵犯理论,认为如果个人在实现某种目标的过程中受到阻碍,就会产生不满情绪,即挫折,正是这种挫折感容易导致侵犯行为。
关于犯罪行为的心理学理论,至多只能解释犯罪行为的某些方面。尽管有些犯罪者可能具有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人格特征,但大部分犯罪者未必都如此。犯罪行为各种各样,认为所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都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定的心理特征似乎是不合情理的。
2)标签理论
从社会对行为的评价方面来解释越轨的原因。       
该理论认为,在社会生活中,并不存在本质上就是越轨的社会行为。那些被多数人看作是越
轨的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他们被社会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
罗杰·罗尔斯是美国纽约州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他出生在纽约声名狼藉的大沙头贫民窟。这里环境肮脏,充满暴力,是偷渡者和流浪汉的聚集地。在这儿出生的孩子从小就逃学、打架、偷窃、甚至,长大后很少有人从事体面的职业。然而,罗杰·罗尔斯是个例外,他不仅考入了大学,而且成了州长。
在就职的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记者对他提问:是什么把你推向州长宝座的?面对三百多名记者,罗尔斯对自己的奋斗史只字未提,只谈到了他上小学时的校长——皮尔·保罗。
1961年,皮尔·保罗被聘为诺必塔小学的董事兼校长。当时正值美国嬉皮士流行的时代,他走进大沙头诺必塔小学的时候,发现这儿的穷孩子比“迷惘的一代”还要无所事事。他们不与老师合作,旷课、斗殴、甚至砸烂教室的黑板。皮尔·保罗想了很多办法来引导他们,可是没有一个是奏效的。后来他发现这些孩子都很迷信,于是在他上课的时候就多了一项内容——给学生看手相。他用这个办法来鼓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