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遵化市魏进河林场
乙方:河北承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咨询业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咨询业务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河北省遵化市板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以下简称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乙方根据河北省林业局有关项目管理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勘察、设计、咨询等相关费用的规定及行业有关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进行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提供项目组织协调并及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和信息。
2.项目要素与现行法规有冲突的,甲方应主动回避和解决。
3.为乙方现场调查提供食宿、交通等必要的便利条件。
4.负责按本合同三—2条款支付咨询费用。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负责根据国家行业有关项目建设标准、规范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2. 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文件。其中:项目初步设计 10 份;项目相关图表材料附在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后面。
三、工期、咨询费用与付款方式
1、工期
本合同自生效5日内,甲方提供项目区的完整基础材料。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基础材料
后,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资料补充。之后,30个工作日完成成果文件初稿的编制。初稿交甲方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最终修改意见5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成果材料。因甲方在双方商定的成果文件内容之外或提交正式成果后而发生的工作内容变动等增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不受本合同之约定。因甲方提供基础资料滞后造成乙方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2、咨询费用与付款方式
(1)、咨询费用: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2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付款方式:自乙方提交甲方审阅初步成果材料同时,甲方支付乙方咨询费用的50%。待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50%。
甲方支付咨询费届时不到位视为违约,每延期1天需缴纳甲乙双方协议咨询费用5‰的违约金。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12年 7 月 20 日 2012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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