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效 果 图 制 作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效 果 图 制 作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紧密配合”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执行和遵守以下内容:
1、鸟瞰效果图
2、彩平面图
二、甲乙双方密切配合,共同遵守下列进度:
1、前期工作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制作素材,制作素材是指该项目设计方案的全部CAD文件等。
2、制作期工作
(1)本项目制作期20天,预计制作期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修改期将根据修改量另行商定。
(2)本效果图的制作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为基础,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制作内容的验收参考依据。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甲方在效果图制作前将首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给乙方制作款。
(2)甲方验收乙方制作的效果图后5个工作日内将尾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给乙方。
四、如甲方在该项目使用乙方制作的效果图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视同已确认验收乙方的全部制作。
五、在制作期间内,甲方发生设计方案变更,或要求修改已确认的效果图制作方案,且乙方已按原方案制作的,甲方应在变更记录上签字,并确认应追加的费用及时间。(出图后允许更改两次效果图材质)。
六、本项目的效果图版权属甲方,制作署名权属乙方。
七、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方持叁份乙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如有需要增加新角度,则在补充合同上另商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设计合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经办人: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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