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622A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 学 时:32 
讲课学时:32 
糖尿病人食谱学    分: 2
打工行伴奏适用对象:大学法科一年级
一、 教学目标
1、 课程性质
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学科中,法理学是基础理论、一般理论和方法论。
为帮助法学本科生更好地学习法学的基本知识和法理学的一般原理,对传统的法理学教学出调整:将教学的相关内容分别安排在两门课程中讲授,即《法学导论》和《法学理论》,分别设在本科第一学期和第学期。
  《法学导论》主要介绍法学、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学理论》侧重理论思辨、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的训练。交通安全伴我行
2、教学任务和目标
1:为法科学生提供入门的法学、法律基础知识,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法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
2: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入现实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并穿插“法律故事”、“引读案例”,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学意识,培养其对法学方法的认知。
3:课堂教学由现象到理论、由具体到抽象,从而展开法理逻辑思维的演绎激发法科学生的理性分析和表达能力。
二、  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1、参照执行教育部《法理学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教学内容以法理学界达成的基本共识为基础,要求学生系统学习、重点掌握法的一般理论(本体论);系统学习、重点掌握部门法基础知识和基本原则,宏观了解法的动态理论(运行论和演进论)。
2、以多种方式(主要为感官层面,包括新闻报道、文学作品、争议案件)引领和激发学生的法学思维,从而导出法理学知识和法学知识,使学生了解、关注和初步学习从法律视角分析当代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3、教学过程以老师讲授为主,辅之案例讨论,并督促学生在授课内容之外拓展阅读。
三、 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序号
章节内容
讲课
实验
中国拳击手
其他
合计
导论
2学时
第一章
法的概念、本质、作用和局限
2学时
第二章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2学时
第三章
法律体系
6学时
第四章
法的要素
2学时
第五章
法律行为
2学时
第六章
法律关系
4学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4学时
第八章
法的起源和发展
4学时
第九章
法律程序
2学时
第十章
法的运行
2学时
合计
32学时
四、教学内容
《法学导论》教学内容
导论
Ⅰ、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导论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学与法学体系的概念;了解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了解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学习研究法理学的意义;了解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以及高等职业法学教育的特点;了解法学导论的学习意义、知识构成和方法
Ⅱ、教学重点和难点:
1、法学的概念与体系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学习法学导论的意义
Ⅲ、授课学时:2节课
上编 法的静态认知
第一章 法的概念、本质、作用与局限
Ⅰ、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理解掌握法的特征,理解法的本质的理论。
Ⅱ、教学重点和难点:
1、法的定义
2、法的特征
退票规定3、法的本质
Ⅲ、授课时数:2节课
Ⅳ、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特征和本质(重点掌握)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三节、法的作用与局限(理解)
1、作用
2、局限性
(1)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
(2)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情感等属于私人生活范畴的问题,不宜采用法律手段
(3)法律的滞后性
(4)法律的实施需要相应的精神条件或文化氛围。
思考题:什么是法的本质?法的规范作用怎样体现?
第二章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Ⅰ、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重点掌握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尤其是制定法渊源的种类。掌握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了解法的分类。理解和掌握法的效力的概念和范围,熟悉法律溯及力的相关理论。
Ⅱ、教学重点和难点:
1、法的渊源的概念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咽炎的食疗方法及最好的方法
3、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4、法的效力的概念和范围                                               
5、法的溯及力
Ⅲ、授课时数:2节课
Ⅳ、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效力渊源
掌握法的效力渊源的概念、类别;重点掌握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法的形式渊源或直接渊源,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
(一)成文法(制定法)
(1)规范性法律文件:(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3)国际法
不成文法 (1)习惯法 (2)判例法(3)惯例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分类(重点掌握)
1、国内法与国际法
2、公法与私法
3、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4、实体法与程序法
5、根本法与普通法
6、一般法与特别法
第三节 法的效力(掌握)
1、法的时间效力
2、法的空间效力
3、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
4、效力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思考题: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有何意义?
第三章 法律体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概念,掌握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熟悉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
Ⅱ、教学重点和难点:
1、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概念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Ⅲ、授课时数:6节课
Ⅳ、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律体系、法学体系、立法体系辨异
第二节 我国的法律部门(重点掌握)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概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的实施与保障
2、民法商法
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
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人身权;民事责任
3、行政法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制度
4、经济法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主体;经济组织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
5、社会法
劳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概述;劳动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6、刑法
刑法概述;刑法基本原则;犯罪与犯罪构成;排除犯罪的事由;
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刑罚与刑罚种类;
我国刑法中的十种罪名和几种具体罪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概述;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法的基本制度;管辖;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
8、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