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建设全流程汇总
一:化工项目建设具体流程
1.可行性研究(由企业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项目选址(企业到规划或建设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项目立项或备案(由企业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或备案)
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5.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
6.进行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7.全与评价报告评审(专家评审)
8.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审核决定(卫生部门)
9.安全与评价报告备案(企业到安监部门备案)
10.安全审查(安监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11.政府批准(安全审查合格后,由安监部门下发批准书)
12.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凭批准书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13.办理土地使用证(企业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
14.进行初步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5.初步设计审查(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护设计审查意见书】、安监部门【安全设计审查意见书】进行审查)
16.施工图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7.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申领建设施工许可证(企业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19.消防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消防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0.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企业到质监部门办理)
21.试生产(环保部门批复试生产周期)
22.竣工验收(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环保部门【防止污染的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安监部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23.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生产企业向省安监部门申领)
24.申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产品目录向省质监部门申领)
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指为完成项目立项而做的所有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文件准备
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可研报告及项目申请书的编制;
2.项目立项
(1)与当地政府签订相关协议;
(2)准备好预核材料,根据要求到相关级别的政府部门完成名称预核工作;
(3)将可研报告和立项文件上报至规定级别的发改委,发改委审查通过后拿到批复文件。
3.配套手续办理
(1)与项目申请立项同步展开环评、安评、节能评价工作;
(2)在环评通过后进行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等工作,最终拿到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土地预审、工程地质勘查、地震影响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3)完成公司的注册。
三: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立项起到批准项目开工这一期间的主要工作。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1.建立管理机构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确定工程总承包、建设监理等管理方式。
承担工程总承包、施工、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以保证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生产准备等方面实行有效控制。
2.进行工艺包和基础设计的编制工作。
确定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如总工艺流程、生产方法、工厂组成、总图运输,水、电、汽的供应方式和用量,关键设备及仪表选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概算等。
3、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以后,进行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初步设计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安排年度计划和组织主要设备订货的依据。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行业规章、标准,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等,是进一步优化设计的过程。
4、组织主要设计、施工单位编制建设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和中期建设统筹控制计划。
总体统筹计划是把工程开工前期和建设中有关资金、施工、外事、设备材料、生产准备、试车、考核、竣工验收、协作关系、建设组织等各项工作按照系统工程原理纳入计划,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主控制点的完成和总体计划进度的实现。
5、对工程施工、设备、监理等均应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要充分考虑化工生产装置的特殊性、复杂性,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择优选择施工、设备、和监理等单位。在评标,定标时,要全面考察队伍素质、管理水平、技术装备、财务状况等,而不应单纯以报价多少而定。
6、长周期设备采购问题
根据设备制造周期确定出长周期设备。对于制造周期较长的设备如球罐、反应器等设计单位要在工艺包或基础设计之初提交设计参数,项目部组织设备订货工作。其它设备及材料可在基础设计完成后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适时进行采购。
做好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的落实工作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期
1.编制工程计划
按总体统筹网络计划进度和设计图纸交付、设备材料交货进度和资金到位等情况编制工程计划。在工程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期统筹控制计划,但必须确保总目标的实现,努力在规定的工期内建成投产。
2.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和施工、监理单位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委求。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评定和验收,确保质量。
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接受政府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
3.设备验收
到厂的设备、材料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专管检验工作,加强对接、检、运、管人员的领导和管
理,并建立以责任心强、业务熟悉人员为骨干的专职班子,统一管理接运、装卸、检验、保管和发放等工作。设备、材料的检验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地方商检部门、劳动部门申报和联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控制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要加强资金控制,千方百计节约资金。在确保生产使用功能条件下,在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范围内,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程之间的资金余缺,但要控制在设计概算内。若突破总概算时,需由设计单位按《化工工程调整概算编制办法》负责编制调整概算。
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是每个建设者的责任,初步设计概算确定后,一般不作调整。调整概算的基本条件是,在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基础上,设备订货量达到80%、到货量达到60%,安装工程量完工60%,土建工程量完工80%以上时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