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浓厚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自觉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学术科研能力,培育创新意识、培养创造能力、锻造创业精神。今年,学校将继续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
(1)资助那些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应用前景广阔、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
(2)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由学院申报、校团委组织专家评选,进行重点支持。
(3)科技创新项目类别按完成后成果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A类、科技发明制作B类。
(二)基本原则
1. 一人参加多个项目的,只选其一;
2. 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3个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3. 申请人学习成绩要达到一定的学习绩点;
4. 鼓励本科生立项参研,控制研究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
5. 科研小组的构成考虑年级结构,低年级学生参与研究立项占一定的比例,促进学生较早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6. 资助范围尽量兼顾到各个专业和类别。
(三)申报条件
1.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立项。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为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组成员数量、年级结构要合理。
3. 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4.项目组在1—2名指导教师(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1.申请者自主选题或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课外科研或实践课题。
2.申请者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提交所在学院团委。
3.学院团委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按要求
加盖公章后,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统计表》(excel格式)报送校团委,同时上报电子版。
4.申请者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类:个人申报的,申请者必须承担项目60%以上工作,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合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凡申请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除填写集体申请者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申请人为集体项目的代表。
5.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二)立项评审
1.学校召开立项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下达通过评审的项目立项通知。
2.学校向项目负责人拨付首期立项经费。
(三)项目中期检查
1.申请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团委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校团委。
2.学校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学校将停止立项支持。
(四)项目结题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
2.项目结题形式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成果鉴定等,要求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学生。
3.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同时提交专利、论文、成果鉴定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团委预审后,提交校团委。
4. 学校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过评审的项目准予报销二期立项经费。
三、经费管理
1.校团委负责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经费的预算、拨付、审核与结算工作。
项目立项申请书 2.各学院团委负责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及经费的审核与结算工作。
3.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经过指导教师、学院团委同意签字,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4. 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客观的学术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1年1月12日之前将预审完毕的《河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交校团委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81668165
联 系 人:刘丽坤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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