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需要文件
申请材料
1、具备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合理用能审核意见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
4、《规划预审意见》复印件;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附件。
许可程序1、受理;2、审查;3、核准。
需要发改委立项流程
第一、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
第二、通过“招拍挂”程序拿地,并签订招拍挂合同和土地成交确认书;
第三、准备项目基本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报告;
第四、依据项目申请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参数办理环评报告及批复、抗震设防标准、节能报告批复等手续;
第五、如有高层建筑,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理审查意见;
第六、项目单位以红头文件形式出具项目立项申请书;
第七、持上述所有资料到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1、先到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
2、走“招拍挂”程序拿地,和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书;
3、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建筑资质和节能评估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
4、以项目申请报告为基础办理环评批复;
5、到地震局办理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6、如有高层建筑,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理审查同意意见;
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8、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9、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出的立项申请文件。
项目立项申请书上述手续办理齐全后,到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或行政审批科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一)资料准备(每个地方不一样,但这几样是肯定少不了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光盘。
2、立项申请书。
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立项预审意见书。
5、其他文件。
(二)具体流程步骤
1、在招拍挂获得土地之后,依据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提供的材料,报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立项预审。预审一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即可。
2、公司聘请环境技术评估机构做出环境评估意见后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获得项目“建筑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审批意见。此步骤完成是在获得项目备案立项预审之后到环保局办理。
3、携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立项手续。
申报材料
(一)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
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②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③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
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投资项目需提供
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②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③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④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
⑧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概述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市发改委或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获准,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国家发改委已取消了房地产项目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二、实施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⑥项目地形图。⑦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费。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2.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国家或省、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④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市发改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上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