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和《傲慢与偏见》的比较
摘要:《红楼梦》和《傲慢与偏见》同为18世纪享有世界声誉的文学名著。出现在同一时代,不同国度的两部文学作品,在人物形象塑造和爱情婚姻的描写上有许多近似之处,又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对它们加以研究比较,从中到启发和教益,能更好地深入理解两部作品。
关键字:《红楼梦》 《傲慢与偏见》 人物形象 爱情婚姻
《红楼梦》是我国伟大的古典文学巨著之一,也是世界文库的瑰宝。自问世以来就得到社会各个阶层广大读者的喜爱。鲁迅先生说它:“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① 由此可见其地位之高,影响之大。《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现实主义女性小说家简 奥斯汀的杰作,其魅力经久不衰,被当今英国小说界评为世界十大小说之首。
虽然两部小说风格各异,但由于他们所描写的都是婚姻爱情,都是社会中上层人物的生活,身边日常生活中的人与事,作品人物形象性格鲜明,富有典型性,诸多的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人物形象个性突出。《红楼梦》成功塑造了一大,写出以贾宝玉为主体的脂粉,个性突出,形象鲜明。如林黛玉的美丽聪明,多愁善感;史湘云的天真烂漫,豪放不羁;探春的争强好胜;晴雯的心比天高,嫉恶如仇等,在这些人物中,我们能感受到人性的纯洁高尚。再有王熙凤的精明强干,泼辣狠毒;秦可卿的温柔和平,荒淫放荡;宝钗的大方能干,工于心计。这些人物中有复杂的双重性格,有可贵的一面,又有某些缺陷。所刻画的人物有血有肉,呼之欲出,被作者描绘得活灵活现,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一样。《傲慢与偏见》虽没有《红楼梦》那么多的人物,但也成功塑造了聪慧理性的伊丽莎白,真诚执着的达西,温柔宽容的简,轻浮浅薄的丽迪亚,没有头脑的贝内特太太,相对无能的贝内特先生,自私自利的宾利小等。他们当中,有的令人佩服,有的令人同情,有的令人鄙夷,有的令人忍俊不禁。②爱情悲剧
写实手法的创作。《红楼梦》是一部以贵族家庭为主要题材的小说。书中的荣、宁二府,是18世纪“康雍乾”盛世时期贵族世家的艺术典型。作者在对贾宝玉与林黛玉爱情产生、发展及其悲剧结局的描写的同时,又把笔触伸向广阔的社会,对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的腐朽,对科举制度、婚姻制度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达到了极好的艺术效果。《傲慢与偏见》以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为主要线索,不露痕迹地透露了历史社会的气息,以幽默讽刺的笔法,
展开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动画面,细致地描写了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解体,新兴资产阶级思想的产生与发展,以小见大,在平凡中见真实。
在人物塑造方面,两部作品还有一个共通之处,着重对女性形象的描绘。《红楼梦》的女主人公林黛玉,《傲慢与偏见》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这两部作品,作者几乎把全部心血倾注到她们身上。提到两位女主人公,我们不得不提及她们的爱情与婚姻。
爱情,这是一个迷人而令人沉醉的字眼。美国的弗洛姆指出:“人——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的人——都面临着同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达到结合在一起、如何超越个人的独自生活而到共同和谐的愉快生活。”③ 林黛玉和伊丽莎白的爱情的产生正是基于这一需要。
林黛玉幼年丧母,从小就寄于贾府篱下,幼小的心灵早已铭刻着自卑,内心总有一种不被理解的孤独。而爱情成了她生活中唯一可以寄托的光明。她与宝玉之间的爱情经历了一个相知、相识、相恋的过程。两人在长时间的交往中,达到了心灵上的相通,建立起纯真的爱情。然而残酷的现实打破了她的美梦,他们最终没能走到一起。伊丽莎白和达西之间的爱情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从陷于傲慢与偏见、双方消除对对方的误会,到相互产生爱慕之心。但
他们最终却能终成眷属。
在两部作品中,也存在另外一种婚姻,没有爱情,有的是对金钱、物质条件、权利地位等因素的考虑。《红楼梦》中,薛宝钗和贾宝玉的婚姻是人们眼中的“金玉良缘”。然而实际看来,这是处于未出家族利益的考虑。《傲慢与偏见》中,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婚姻,也是建立在实用主义基础上的。
从上面可以看出,《红楼梦》和《傲慢与偏见》所描写的主要人物相同的爱情婚姻选择,可最后却遭遇不同的结局。林黛玉和伊丽莎白都向往真正的爱情,但她们的命运却有天壤之别。伊丽莎白最终嫁给了自己的爱人,林黛玉却因与爱人无缘结婚而悲愤致死。夏洛特和薛宝钗都选择了无爱情的婚姻,结局也截然不同。夏洛特得到了舒适的生活条件和长相厮守的丈夫,后者却被丈夫无情的抛弃。
这一悲一喜迥异的结局是如何造成的呢?
从作者的经历背景看,《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经济上的困顿,精神上的怀才不遇,奠定了其作品的悲剧基调。王国维认为:“《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
彻头彻尾之悲剧也。”④ 所以曹雪芹没有采取中国文学传统的大团圆的喜剧模式,而是描写了大量的爱情婚姻悲剧。而奥斯汀出生与英国南部颇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家庭,那个时代的英国,资本主义已经充分发展起来了,“民主、自由”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这部作品,只不过是这种现实生活的现实反映而已。所以,她没有沿用西方文学传统中管用的悲剧模式,而是谱写了一场场人生喜剧。⑤
从社会制度看,《红楼梦》的人物生活在封建礼教以及宗法制度下,青年男女没有自由交往、恋爱的权利,更没有婚姻的自主权,只能依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使得宝黛钗三个人之间的爱情婚姻发生了严重的错位,从而导致黛玉惨死,宝玉出家,宝钗守寡的连环悲剧。 而《傲慢与偏见》中的人民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男女可以自由交往,婚姻自主,旁人无权干涉。因而产生喜剧的结局。
从以上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红楼梦》和《傲慢与偏见》这两部产生于不同国度的文学作品,在人物塑造上,有相似之处,但在爱情婚姻的描写上,则有不同之处,从而也能揭示出其社会根源和制度根源。总而言之,我们能在比较中更深地把握两部作品的精髓。
注释:
①:《中国小说史略》 鲁迅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4 P78
②:《傲慢与偏见》 【英国】简·奥斯汀/著 罗良功/译,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1 P7
③:《爱的艺术》 【美】弗洛姆/著 李建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4 P31
④: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笺说 俞晓红著 中华书局,2004.10 P16
⑤:王雨 从《傲慢与偏见》谈简·奥斯汀的婚姻观【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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