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黑洞
作者:阿 宁
来源:《检察风云》2008年第01期
作者:阿 宁
来源:《检察风云》2008年第01期
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对其立案侦查;广东省公安厅已经对其立案侦查;江苏省公安厅已经对其立案侦查;山东省公安厅已经对其立案侦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已经对其立案侦查;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已经对其立案侦查。
2004年,中田金融界头疼的十大事件中,国洪起名列第一;
2004年,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5件大案中,国洪起独涉两宗;
2004年,因为国洪起,“白领黑势力”成为一个公共概念而走俏舆论界;
2004年,国洪起是中国“问题富豪”当仁不让的“最佳代表”
2006年6月,曾经轰动一时被媒体称为“金融第一骗”、“白领黑势力”、“黑金大盗”的神秘人物国洪起一案经最高人民击院指定管辖,由无锡市终极人民法院审理。6月22日,无锡中院对
破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国洪起犯合同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井处罚金人民币100妻万元。被告人吴克夫犯合同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07年1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国洪起的上诉。这意味着这位“资本大盗”将要在监狱开始他最后的人生运作了。
如果不是这次国债回购出事。要不了几年,国洪起可能成为中国首富,至少应该排在福布斯富人榜的前十位。国洪起是个低调的人,当他掌控的资产高达80多个亿时,他的名字井不广为人知。只是当2004年3月23日国洪起破江苏警方拘捕时,人们才猛然发现,这次崩盘的,竟然就是中国号称“资本大盔”的最大“潜力股”!
东窗事发:数额惊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