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美⽂故事经典_伤感随笔⼼情散⽂读情感美⽂,在舒缓的语境⾥到能够共鸣的感情。下⾯给⼤家带来关于情感美⽂故事经典,供⼤家参考。
情感美⽂故事1
那些丢在风⾥的⾹
此刻我正⾛在故乡的秋⾥。
蝉声与荷瓣都已⽼去,同去的还有那些红的粉的花朵。
是突如其来的⼀阵风运来了漫空的⾹,然后,我看到了那千层绿中的万点黄。它们顽⽪地挤在⼀起,巧笑倩兮,美⽬盼兮。
于是,薄凉的岁⽉,就添了⼀抹明媚与温馨。那花,素素净净,低调⽽明亮。那⾹,丝丝缕缕,甜蜜⼜悠远。像缠绕的亲情,经久不息,勾起我辽远的回忆。
那⼀年中秋,我在⼀个偏远的⼩镇教书,突然接到⽗亲的电话,是⽤隔壁婶⼦的座机打来的。⽗亲说,院⼦⾥的桂花开了,你妈做了桂花⽶酒,有时间回来尝尝吧!我脱⼝说,你们⾃⼰吃吧,我没空呢!⽽且,这边的桂花⽶酒也不错!
开年⽗亲就没了,从此母亲⼀个⼈,粗茶淡饭,潦草度⽇,再也没有⼼思做任何精致的东西,再也不唤我回去吃桂花⽶酒了。
可是,每到桂⾹漫溢的季节,我还是会听到⽗亲的那⼀声呼唤。我当然早已知道,⽗亲叫我回去,并⾮因为母亲做好了桂花⽶酒,⽽是因为⽗亲想我了,才叫母亲做的桂花⽶酒啊!
其间的弯弯绕绕,其实⽆⽐简单,却只有⾃⼰做了⽗母,才真正明⽩过来。可叹的是,等到我明⽩这些时,那个切切唤我的⼈,已在荒郊外长眠了。
执意调到这所学校,是因为这⾥有⼀个桂花园。那长亭⽯径间默默发荣滋长的,都是桂树。在桂花园边的公寓楼⾥,我⼀住10年。10年班主任,我像桂花⼀样,放弃个⼈的享乐与表⾯的喧哗,低调、谦和、温润,将⾃⼰全部的时间和才华酿成馥郁的花⾹,去熏陶孩⼦,滋养孩⼦。
每到中秋前后,那⼩朵⼩朵的花,就在我窗前旦暮低语;那⼤段⼤段的⾹,就在我屋⾥来回⾛动。我为此丰盈宁静,⼀吐⼀纳,渐有了秋的从容。
下⾬了。桂花开始轻轻弹奏,低低旋舞。它们奔跑着,像赴⼀场伟⼤的约会,齐齐地聚集在桂树的根部。它们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如故。
那些丢在风⾥的⾹,终有散尽的⼀刻。像我们年迈的⽗母,⼀直⽤他们微弱的光照着我们,终于也拼尽
了最后⼀点⼒⽓。他们永远地去了,但谁⼜能说,那天上闪烁的星⾠不是他们的眼睛,那年年岁岁盛开的桂花,不是他们的叮咛?
在⼀块糕点⾥,在⼀⽅酥糖⾥,在⼀碗⽶酒⾥,那依然活着的桂花⾹啊,就是那些故去的亲⼈!他们依然以各种⽅式,缠绕着我们的⿐息,温暖着我们的味蕾,在孤寂的尘世⾥,和我们怜相伴。
情感美⽂故事2
以⾍鸣秋
晚饭后,天⾊尚早,陪⽼妈在⼩路上⾛⾛,消消⾷。⽟⽶地散发着庄稼将熟未熟的⽓息,⼟径两边,野草野菜,葳蕤成⽚,马齿苋、灰灰菜已现⽼相,好些都结了籽。
漫步间,忽闻脚下乱草中传出悠悠⾍鸣,⽼妈漫不经⼼地说:“⾍⼦叫上了,这才算真秋。”原来,季节变换,是花草鸟⾍说了算的。
上个⽉,出去旅游,夜宿兰考,住宾馆⼋楼。临睡前,姑娘指着地板⼤呼⼩叫:“有⾍⼦!有⾍⼦!”怯⽣⽣、孤零零的不速之客,是⼀只圆头胖脑的蛐蛐。我⼩⼼把它拈起,放到了窗外。姑娘恐惧不愿睡。我安抚她,你不记得《诗经》⾥的“七⽉在野,⼋⽉在宇。九⽉在户,⼗⽉蟋蟀⼊我床下”了吗?蟋蟀就是蛐蛐,《诗经》⾥的⾍⼦,早早地来到了我们床下,它可是我⼩时候的玩伴呢。
年少时,庄户⼈家,房前屋后,⼏乎都种⽠播⾖,菜畦相望。⾍⼦追花逐草⽽来。听⾍,宜于夜,宜于⽉。每当清风拂夜,星⽉皎洁,⾍鸣便会从沾满露珠的草叶间钻出来,短促婉转如⼩令,⾼昂阔亮似唐诗。悠扬轻盈、纯净明澈,装点着沉寂的乡村。
饭后到睡前这段时间,⽗母由着我们的性⼦玩。⼩伙伴三五成,从村东玩到村西,咚咚的脚步声把⿊夜的村庄穿成⼀串
项链,⽽我们则是挤挤挨挨的珠⼦。
鸡⽝未鸣潮半落,草⾍声在⾖花村。井栏边、⽡砾下,灶间锅台、墙⾓旮旯,蛐蛐、纺织娘……先是试探似的,唧唧、啾啾、吱吱,急促、犹疑,若琵琶短弦,洞箫不调。渐渐地,鸣叫声密集起来,绵延成⽚,如⼭⾬骤⾄,⾼昂激越,此起彼落,嘈杂终宵。秋夜秋⾍秋呢哝。⼀曲清歌,雅韵⼏何?天涯孤客懂得,“⾍声呼客客未眠,⼏⼈语话清景侧”;闺中思妇懂得,“切切暗窗下,喓喓深草⾥”;青衫书⽣懂得,“菊影半窗留客酒,⾍声四壁读书灯”;昌黎先⽣尤谙其味,“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鸣秋,以风鸣冬”,他以精妙的“鸣”字来表述四时的推移变化,也委婉含蓄地为好友孟郊鸣不平。
切切秋⾍万古情。秋⾍,长鸣在故纸黄卷,长鸣在字⾥⾏间,长鸣在⽂⼈墨客的笔端。
秋⾍,在汉代乐府⾥歌唱,在《诗经》⾥歌唱,在唐诗宋词⾥歌唱,在陶渊明的⽵篱旁、在杜⼯部的草堂边、在蒲松龄的聊斋⾥歌唱。
秋⾍的舞台搭建在乡间,鸣唱在我们童年的记忆⾥。
秋⾍⽇以喧,秋树⽇以疏。频回故园,缱绻于草间秋⾍。聆听那⼀声声清亮的⾍鸣,⼼头恍若泛起⼀层层绿意。夜长灯烬挑频落,秋⽼⾍声听不穷。村庄跟着⾍声稳稳地站⽴在岁⽉深处,不紧不慢。
情感美⽂故事3
艾草⾹囊粽飘⾹
农历五⽉,⽔清清,草青青,粽叶也青青。⼉时端午的记忆中,有挂在屋檐的艾草,有佩戴在胸前的⾹囊,更有那粽⼦飘⾹的甜蜜。这些多姿多彩的节⽇习俗,总是让⼈怀念。如今端午节⼜来临,节⽇的味道随着粽⼦的清⾹沁⼊肺腑。于是,五⽉的思绪⼜⼀次随着纷飞的忆念梦回童年。
端午节这天,⼤⼈们忙完了⽥⾥的农事就开始忙家⾥的节事。母亲⼀⼤早就去河边采艾草和其他⼀些野草,⽗亲则在家打扫卫⽣,除蚊驱蝇,让屋⾥屋外⼲⼲净净,清清爽爽。母亲回来后就将艾草挂在屋檐上。据《荆楚岁时记》:“采艾以为⼈,悬门户上,以禳毒⽓。”我母亲讲,艾草代表招百福,是⼀种可以治病解毒的药草,悬在门⼝,可使驱魔除病。所以,村⾥⼈世代相传,在这⼀天⼀定要在门上插上新鲜的艾草,以求平安。端午这天,母亲把艾草放在我家那⼝⼤锅⾥,放满⽔,再在锅⾥放些鸡蛋,然后就开始烧,⼀直把⽔烧开。烧开的⽔,是青绿⾊的,⽔烧开了,鸡蛋也煮熟了。艾草我们不稀罕,我们
稀罕的是煮鸡蛋。因为平时鸡蛋是卖钱换⽇⽤品的,只有端午这天才能吃到煮鸡蛋。当然鸡蛋是舍不得⽴即吃掉的,我们总是把圆滚滚热乎乎的鸡蛋捧在⼿⾥把玩。鸡蛋壳也沾染上了青绿⾊,看起来更加诱⼈。直到傍晚,才把鸡蛋壳磕碎,慢慢地把鸡蛋吃掉。⽔烧开以后,捞出⾥⾯的艾草,把⽔舀到洗澡⽤的⽊桶⾥,待温了后我们就洗澡。洗好澡以后,母亲就在我脖⼦上系上丝线。端午前后,镇上到处都有卖丝线的,五颜六⾊,煞是好看。戴的丝线,⼀直到七⽉七那天才剪下,扔在屋檐上,让喜鹊衔去为⽜郎织⼥晚上的相会搭建七彩桥。奶奶把她亲⼿缝制的⾹囊挂在我胸前,说能避邪除祸。虽说那⾹味怪怪的,但我很喜欢。
当然,端午这⽇,对于乡亲们来说,最繁忙的事莫过于包粽⼦了。袁枚在他的《随园⾷单》中记载:“洪府制粽,取顶⾼糯⽶,捡其完善长⽩者,去其半颗散碎者,淘之极熟,⽤⼤箬裹之,中放好⽕腿⼀⼤块,封锅闷煨⼀⽇⼀夜,柴薪不断。⾷之滑腻温柔,⾁与⽶化。”故乡⼈家在制作上可做不到如此讲究。记得母亲裹粽⼦时,三⽚苇叶并排,⼿指间缠绕⼏下,做成漏⽃形,舀进⼀⼩碗糯⽶,加放红枣、莲⼦等馅,然后⽤长长的苇叶后半部覆盖住漏⽃⼝,再⽤⼀⽚⼩叶⼦裹住⼝边的两只⾓。最后的扎绳极为重要,不但要紧还要扎得巧,松了容易散,不巧不好看。这样就像变魔术似的,很快变成⼀只只⼩巧玲珑的塔式粽、斧头粽。裹好后将四五只粽⼦串在⼀起,打个结。煮粽⼦时,那股浓浓的清⾹飘逸得满街满巷都是,诱得⼈涎⽔盈盈的,故乡有“⼀锅粽⼦⾹⼗⾥”之说。翌⽇晨起,母亲已将粽⼦剥好搁在碗⾥。糯⽶被染得绿莹莹的,粽⼦的尖尖处顶着⼀颗红枣,就如⼀颗红宝⽯镶嵌在翡翠上。这画⾯,多少年来,
从没有离开过我的记忆。吃粽⼦时,蘸上红糖,咬上⼀⼝,甜⾹⽢醇,回肠荡⽓,是那么的令⼈⼼醉。
故乡地处苏中,虽然也是名副其实的⽔乡,但不知为何没有赛龙⾈的习俗,更没⼈喝雄黄酒。夜晚在屋外乘凉,夏天的夜空是那么深邃⽽恬静。做⼩学教师的⽗亲给我讲端午节的来历,我才知道赛龙船是为了纪念古代爱国诗⼈屈原。⽗亲绘声绘⾊地讲《⽩蛇传》⾥的⽩娘⼦就是喝了雄黄酒才现了原⾝。那优美动⼈的故事犹如夜空中闪烁的星星点亮了我懵懂的⼼⽥。
艾草萋萋,粽⾹悠悠,端午节厚重的民俗⽂化韵味,随着岁⽉的流逝还在⽆声地传承着。那是⼀种民族精神,那是⼀段悠久历史,使端午节的民俗⽂化在岁⽉的长河⾥绵延不绝,弥⾜珍贵!
情感美⽂故事4
奔跑的光
多年前,⼿电筒是家家都有的唯⼀的家⽤电器。⽩天,放在桌上;夜晚,放在床头;⾛夜路时,拿在⼿⾥。那⼀束银⽩⾊的光,陪伴我们⾛过了⼀段段⾼低不平的⼟路。
⼿电筒的构造很简单,电镀的⾦属外壳把钨丝灯泡和碱性电池连接到⼀起就成了。⽽这简单的⼿电筒,却是我们⼩时候百玩不厌的玩具。
⼤⼈不喜欢我们玩⼿电筒,怕费电,母亲每次见我玩⼿电筒,总要笑着说:⼤傻⽠玩电筒。那是⼤⼈们不了解的孩⼦们的
心情随笔乐趣。我们对着天上照,妄图让那束光奔跑到⽉亮和星星上;我们对着⾃⼰的⼿照,看着透明的⾎红的⼿指和⼿掌,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对着树上照,再⽤脚使劲跺树⼲,树上熟睡的知了被惊醒后,就会纷纷飞到光圈⾥;我们对着远处的萤⽕⾍不时按动开关上的红⾊按钮,⼀闪⼀灭地照,萤⽕⾍就会提着它的⼩灯笼来到我们的⾝边。
我们不光晚上玩,有时候⽩天也玩。我们把⼿电筒拆开,把镀⾦外壳当成单筒望远镜,放在眼睛上,装模作样地观察“敌情”;把圆锥形的聚焦反射镜⽚贴在⽿朵上,把带弹簧的后⾦属盖放在嘴上,互相发电报、打电话,通报“敌情”,指挥“战⽃”。玩过后,在⼤⼈回家之前再组装好,放到原处。⼤⼈再⽤的时候,打开⼿电,光束散开了,他们对着墙⾯旋转上盖,调整⼀下反射镜,重新聚焦就调好了。
过去,乡村不通电,更没有路灯,夜间外出只能靠⼿电筒来引路,⼿电筒的重要性不⾔⽽喻。串门⾛亲戚的,回去晚了没带⼿电筒的,主⼈⼀定会出家⾥的⼿电筒让客⼈拿上,第⼆天再送还,这样就多了⼀份来往。村⾥放露天电影的夜晚,光柱四⾯汇聚⽽来,再分散⽽去,是⼈的⼤聚会,也是⼿电筒的⼤聚会。孩⼦们在电影场上挥舞⼿电筒,年轻⼈在路上乱晃光柱,光柱与光柱交叉着飞舞出乡村难得的热闹时光。
从⽕把、蜡烛、灯笼、油灯、马灯到⼿电,移动照明⼯具的发展有着漫长的历程。⼿电筒却是起步晚,发展快。现在已经很少有⼈⽤电池⼿电筒了,都换成了可以充电的⼿电筒,⽽且样式不再是⽼式虎头的了,各种塑料外壳的、⾦属外壳的,⼤⼩不⼀,五颜六⾊,能把⼈看得眼花缭乱。
样式多了,⽤处却少了。以前每夜不能离开的⼿电筒正在慢慢淡出我们的⽣活。然⽽,那⼀束束银⽩⾊的光,依然奔跑在记忆中的乡村的夜晚⾥。那乡村的夜晚,是那样的宁静,那⼀束束光,是那样的明亮。
情感美⽂故事5
初为⼈师
搬家时,⼜⼀次触及那⼀摞初为⼈师时的教案。掸拂净积落已久的浮尘,不经意地展开,⼀页页翻动,竟⼜恍惚看到了那些暌违已久的学⽣们。于是,在新村⼩学初为⼈师的种种记忆,⼀点⼀点地浮现于脑际。
背着简单的⾏囊,第⼀次来到新村⼩学,是在⼀个秋天的开学之际。踏进校门,年过半百的⽼校长笑呵呵地迎了过来,⼀种暖意,便打⼼⾥滋⽣。午餐的时候,学校⾥的九个教师围坐在⼀张枣⽊做的闪着红光的圆桌上吃饭。三盅⽼酒下肚,⽼校长脸庞酡红,话匣⼦也打开了:“咱这九⼤员全是民办的,⼟⽼货,⽇后咱这村⼩就指望你挑⼤梁了!”⽼校长的话让我顿感肩上的担⼦沉甸甸的。
第⼆天,我早早来到了学校。⾛上讲台,⾯对着台下⼏⼗个天真稚⽓的孩⼦,望着他们那⼀双双渴盼求知的眼睛,听
着“⽼师好”这清脆整齐的童声,我的内⼼激动万分。
村⼩的孩⼦那⼀朵朵绽开的笑容,⼀颗颗闪亮的眼睛,⼀声声甜甜的问候,常常激起我为⼈师的灵感——有时把他们领到⽔杉林⾥,看阳光洒在林叶间斑斓陆离的剪影;有时把他们集中到花圃⾥,与他们⼀起采撷花蕊;有时把他们打扮成课⽂中的⼤灰狼、⼩⽩兔、丑⼩鸭,在讲台上摇摇摆摆、⼤喊⼤叫……
⽩天和学⽣们泡在⼀块⼉,嘻嘻哈哈,晚上学校⾥就剩下我⼀⼈。夏天的傍晚,我常在河边⾛⾛,看⼀池的荷花亭亭⽟⽴,清⾹浮动。转⼀圈⼉后便回到宿舍,拧开台灯,那橘黄的光照得满室温馨。我斜靠在床边,抽出书架上的书,思绪像氤氲朦胧的灯光轻漫飞扬。
村⼩的教师⼯作艰苦、繁杂、忙碌,但我⾃从登上讲台,就爱上了村⼩,爱上了村⼩的孩⼦。
⽇⼦在孩⼦们琅琅的读书声中飞快地奔跑。转眼⼀学年结束了,镇⾥决定调我到镇中任教。⽼校长想挽留,⼜怕耽误我的前途。临别,握着⽼校长那张榆树⽪似的⼤⼿,看着孩⼦们那依依不舍的眼神,热泪盈满了我的眼眶。
⼏⼗年了,许多事情早已忘却,唯独初为⼈师的那段⽣活永不褪⾊。我庆幸当初选择了教师这份职业,从此到了⾃⼰的坐标。在我⼈⽣的每⼀个驿站,⽿边总是回荡着孩⼦们清脆、真诚的问候:“⽼——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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