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卷第2期衡水学院学报Vol. 21, No. 2
诗经学对情诗的“创造性”误读及文化解读
杨子怡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基础学院,广东惠州516007)
摘要:《诗经》中存在大量爱情婚恋诗,可自汉以来的诗经学史,学人们刻意地有“创造性背叛”,在这种有创造性的误读中,汉代的“美刺论”、宋代的“淫诗说”及清代的“贞诗说”“刺淫说”最具代表性,它们都使《诗经》中的爱情诗处在尴尬地位。这些误读之产生有其历史文化根源和传统,它们为文化经典的发展奠定、人文道德大厦之构建及诗性之生成亦起了一定作用。
关键词:《诗经》;爱情诗;误读;美刺说;淫诗说;刺淫说
DOI:10.3969/j.issn.1673-2065.2019.02.014
作者简介:杨子怡(1955-),男,湖南新邵人,教授。
中图分类号:I207.2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65(2019)02-0111-09 收稿日期:2018-05-25
《诗经》是反映我国周代的社会生活和礼乐制度的一部诗集,其中恋爱婚姻诗非常多,这类内容的诗作尤其在以里巷歌谣为主体的“风”诗中最多,在160首《国风》中,婚恋诗约占50 %左右,即使在主要以反映贵族臣僚及下层官吏的生活场景为主的《雅》诗中,也有部分婚恋诗,比如在74首《小雅》中就有13首之多,约占20 %左右。这类诗歌因朴质、自然、浪漫、奔放甚至略带野性的特点,使其文学性可读性十分强。然而就是这些鲜活的婚恋诗,在诗经学史上却遭到了人们的刻意误读。比如,像著名的《关雎》《蒹葭》《静女》《溱洧》等诗,明明白白是优美的爱情诗,人们或视之为“美后妃之德”,或视之为淫诗,或视之为刺淫诗。人们不满这种“桑间濮上”的男男女女“相窃妻妾”的礼俗,为了维护和构建儒家的正统道德文化之大厦,诗学史上人们对这些婚恋诗,绕开其文本意义,做出了“予舍予求”的解读。这些解读,各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特点,而最为典型的是汉代的“美刺说”、宋代的“淫诗说”、清代的“刺淫说”。正是在这些刻意的误读中,人们通过种种努力,建构了强大的经学话语霸权,诗性被人们逐渐遗忘而失语。“诗无达诂”这一堂而皇之的理由为人们在解读中的任意挥洒预留了空间,这些“离若吴越”的肆意解读虽然对“诗”的文学性是一个破坏,但经学家们言之凿凿的论证,对于正统的儒家道德文化的建构与传承却是功不可没。
一、诗经学史学人对爱情诗的“创造性”误读
《诗经》自产生后,就遭到了历代学人的有意误读。其中对爱情诗的有意误读更严重。人们迎合时代的氛围和道德的需要做出种种有悖《诗经》本意的解释,也正是在这种误读中建构自己的道德语境和经学
浪漫情诗话语。在经学史上的误读中,汉代、宋代、清代是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
(一)在以“谏”为依归的“美刺”论氛围中爱情婚恋诗遭遇尴尬
众所周知,先秦时代无论是外交场合的赋诗言志,官学诗学的教诗修身,还是交谈、著述中的引诗明理,无不立足于实用。这种实用性特强的用诗,一方面形成了以“经”解《诗》的风气,从而奠定了《诗三百》的经典地位;另一方面,这种立足于实用的断章取义、随机解说的做派也为诗经学史上人们“赋诗断章,予舍予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随心所欲的发挥提供了范型。这种“无邪”的诗也就成为人们修身成仁、以礼节情、打造君子人格的必修课程,即孔子所说的“不学诗,无以言”。孔子的教诗使诗与礼乐联姻,把诗学话语推向了礼治文化、道德文化的强势话语中,从而迎合了当时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