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协议书
公司借款协议书1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借款协议书2
  出借方:熊良平
  借款方:武汉左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整。
  第三条
贷款申请书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1%。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贰年,自4月15日起,至5月15日止。出借方将于4月2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个人。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4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