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十条红线)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师德规范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规范可概括为八句话32个字。
政治坚定 爱岗敬业 为人师表 关爱学生
严谨治学 廉洁从政 团结和谐 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