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十不准内容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业素养,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当遵循和践行的职业道德规范。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门规定了师德师风十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2.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不准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教育质量,不准利用学生之间的竞争关系压抑学生的自尊心;
    4.不准对学生使用语言暴力、肢体暴力或其他形式的侮辱和伤害;
    5.不准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学术权力,妨碍他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
    7.不准利用职权和职位举办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准参与非法集会和组织;
    8.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贿赂,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师德规范
    9.不准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准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谋取私利;
    10.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以上十大不准涵盖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秉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