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的四个基本原则
师德的四个基本原则是:
师德规范1. 忠诚原则:教师应忠诚于教育事业,忠实履行教育职责,始终保持对学生和教育的真诚关怀和责任心,不得因个人利益或其他因素损害学生的权益和福祉。
2. 忠实原则:教师应真实、准确地传授知识,不得隐瞒、偏离或歪曲事实;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尽力解答,并勇于承认自己不懂的事情。
3. 公正原则:教师应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位学生,不偏袒不公;对学生的评价和考核应客观、公正,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
4. 尊重原则: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尊严,不以言辞或行动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要保持包容和尊重,不歧视、不虐待、不侮辱和不歧视学生,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