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
师德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在教师职业领域的特殊表现。教师如何面对学生发挥示范作用,教书育人,明确并履行其道德规范是十分重要的。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同志曾经指出:“一所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高等学校直接担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接班人的光荣任务,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在学校教育工作中,教师的思想素质怎样,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有直接影响,所以要求教师自身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和严肃的政治纪律。面对各种文化思潮,应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善于用科学的世界观和辩证的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在新形势下,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就必须切实加强政治学习,用马列主义、思
想,特别是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深入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经济现象,才不至于使自己在改革大潮中迷失方向。
二、献身教育、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是师德的崇高境界和核心,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在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体现。教师的工作是平凡和艰苦的,又是重要和崇高的,教师担负着为祖国培养合格人才的历史重任,它要求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巨大的社会价值,热爱教育事业,忠于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师自身应树立不以“清贫”移教志的奉献精神,增强献身于人民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就要立志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甘做人梯,不计地位,不计名利,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教育事业上;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就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承担起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做到敬业、乐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一个教师如果缺乏奉献精神,完全以功利为目的对待自己的工作,就不可能真正承担起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一个教师若把教师职业看成是“骑牛马”的跳板,或是以副业代替正业,
就谈不上有师德修养。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高尚情操
所谓“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指教师要以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学生,使自己成为受教育者的表率。教师不仅是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者,而且是学生思想品德的培育者和塑造者。教师的人生哲学、治学态度和生活方式,对学生有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首先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和良好的品行,必须自觉加强对自身的严格训练和严格要求,时刻注意进行自我监督和自我调节。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首先要做到遵守法纪,廉洁自律。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有任何违犯法纪的语言和行为,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其次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教师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品行修养,不说大话、假话和空话,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刻注意使自己的一言一行成为学生的楷模,永远不做与教师职业不相称的事情。另外还要做到仪表整洁,语言规范。端庄文雅的仪表,健康规范的语言是教师的基本素质之一,教师的言表风度是教师在教育活动
中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步态手势、服饰发型、面部表情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一种外在行为方式和特征。教师的言表风度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它要求教师语言文明,语音标准规范,衣着朴实整洁,举止稳重端庄,态度和蔼可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施,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师德规范 四、严谨治学、严格执教的优良作风
“严谨治学、严格执教”是指教师要具有坚实的知识功底和对待科学与工作的严肃态度。作为教师,必须树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自身学习和获取知识方面,二是教师对待教学活动方面。
教师在治学方面,必须做到勤奋学习,不断钻研业务,力求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古人讲:“道之未闻,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能解,则非师矣。”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精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其发展趋势,还要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新兴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的一般情况。为此,教师必须用笃实的学风、顽强的意志去学习、探索和追求,不能有半点的虚伪和骄傲。
教师在执教方面,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密谨慎。教师的授课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科学组织课堂教学,做到课前认真备课,课后耐心辅导。一方面保证把准确无误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另一方面又要熟练运用教学的技能技巧,时刻注意对自己的教学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避免流于一般化和简单化。同时还要做到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课或请人代课。认真组织考试,不以任何借口或形式泄漏试题、错判试卷、更改成绩。这是作为一名教师的基本素质,也是党和国家对教师的最低职业要求。
五、热爱学生、平等待生的育人意识
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教师做好学生工作的前提。
热爱学生还要做到了解、尊重和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是实施教育的前提,尊重和关心学生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基础。具体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应主动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对待学生的提问,要耐心细致,态度和蔼;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热爱学生还要严格要求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教师道德规范要求教师一视同仁,平等待生,反对偏爱一部分学生,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也有权利平等地得到这种爱,教师应用博大的胸怀一视同仁地爱他们,教导他们。
教育实践告诉我们,一个真正热爱学生的老师,一定会得到学生的热爱,他向学生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也一定会在学生的情感上产生肯定的倾向和积极的情绪体验,并被愉快地接受。相反,那些不能感受到老师爱的学生,往往也很难接受老师的教育。
六、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的整体意识
教育人的工作是艰巨复杂的,学校“教书育人”工作任务的完成要靠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任何人才的成长都凝聚着许多教育者的心血和劳动。如果没有一个团结一致的教师集体,那么所谓正常的学校教育是很难想象的。
教师作为学校集体中的一员,应当关心和维护集体的利益,树立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的思想,并关心集体的发展前途。教师是学校的主人,应增强角意识、参与意识,时常为改进学校的教育与教学工作提出看法、提供经验,而不是做一个满腹牢骚、空发议论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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