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师德规范(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敬业尽责。积极对待日常教学工作,不敷衍了事,尽心尽力的完成各项任务。
(3)情绪乐观。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情绪,努力造就活泼开朗的性格;会适度控制、调整情绪,能以职业的微笑迎接家长和幼儿,不把不良情绪带进幼儿园;能正确的对待成功与挫折、表扬与批评,能客观公正的评价同事和周围事情。
(4)尊重幼儿。关心爱护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幼儿,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对幼儿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幼儿。
(5)严谨治学。树立严谨学风,善于吸取新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6)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与同事互相合作、互相学取长补短和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合作共同体与学习共同体。关心集体,维护其他教师在幼儿心中的威信,维护幼儿园荣誉,识大体顾大局。上下级间应彼此尊重信任。
(7)尊重家长。建立家园联系制度,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不指责、刁难家长,与家长彼此尊重、相互信任,成为朋友和合作伙伴。相机
张积极宣传科学的育儿思想和方法。
(8)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和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家长的礼物,不接受家长的宴请,不向家长做任何推销活动。
(9)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注意身教。不得有败坏教师声誉、损坏教师形象、有辱师德的行为发生。
(10)着装得体。在园期间服装要整洁、美观、得体。不穿既无袖又无领的背心、超短裙、拖鞋进园,不戴奇特饰品,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
(11)言行文明。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不讲污言秽语,不讲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在公众场合不大呼小叫,在班内轻声说话,带幼儿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不发短信。